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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客观卷一试题及答案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8-09-23   【

  11、张某、李某侵权纠纷一案,某县法院于6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欲提出上诉,关于本案上诉期间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上诉期间内

  B.李某在6月16日将上诉状交邮,上诉状于6月18日寄到法院,本案上诉有效

  C.如果李某在提交上诉状的路上发生车祸昏迷至6月17日,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顺延期间

  D.在上诉期内有法定节假日的,应当予以扣除

  正确答案:B

  解析:首先分析本案,6月1日送达一审判决,上诉期自6月2日开始计算15天,即6月16日为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关于在途期间不计算在期间内的规定仅仅指诉讼文书在途期间不计算在期间内,只要在期间届满前将文书交邮的,均不算过期,故B选项中刘某在6月16日将上诉状交邮的,不算过期,其上诉行为有效,表述正确;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应当计算在期间内,故A选项表述错误。C选项考查期间的耽误与顺延,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可见因为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期限而顺延期限的需要经过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顺延,故本题C选项错误。D选项关于节假日的问题,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期间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是期间开始或者期间中有节假日的不能予以扣除,所以D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

  12、下列关于诉讼中的障碍,处理正确的是(  )

  A.郑某诉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向林某送达开庭传票后,开庭时发现林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应当延期审理,并通过公告方式重新送达开庭传票

  B.老张起诉小张追索赡养费案件,经传票传唤,小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被告吴某在庭审过程中,突发阑尾炎,被送往医院抢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

  D.张三与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张三的妻子主张张三患有精神病,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正确答案:D

  解析:A选项中法院已经依法送达开庭传票,林某离家出走属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情形,法院应当缺席判决,而不是延期审理后再次传票传唤,故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中属于追索赡养费案件,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但是在第一次传票传唤时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能缺席判决(因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也不能拘传(因为拘传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但是本次庭审不能顺利进行,法院只能延期审理,再次传票传唤被告到庭,再次传唤不到的,可以拘传被告。但是请考生注意,延期审理应当适用决定书而不是裁定书,所以B选项表述在此细节处出现错误。C选项属于庭审中出现障碍,但是该障碍仅仅导致本次庭审不能继续进行,在障碍消除后,庭审即恢复进行,所以应当延期审理而不是诉讼中止,故C选项表述错误。D选项中,张三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将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需要以其为依据,而张三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经过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予以确定,而该特别程序尚未审结,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应当裁定诉讼中止,故D选项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D。

  13、关于判决书和裁定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个案件的判决书只有一份,而裁定书可能有多份

  B.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有的不允许上诉

  C.财产案件的判决都有执行力,而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

  D.判决必须书面作出,解决实体问题;而裁定原则上书面作出,一般解决程序问题,也可以解决实体问题

  正确答案:D

  解析:A选项中,一个案件的判决书有可能有多份,如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再审判决等,而裁定书同样可能有多份,如一个案件中可能存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同时有些可以上诉的裁定存在一审裁定和二审裁定,所以A表述错误。同时,如果题目表述为“一个案件的生效判决只有一份,而生效裁定可能有多份”则为正确表述,因为一个案件就算存在一审、二审、再审等多份判决,但其中生效的一定只有一份;而可能有多份生效裁定分别解决不同问题,如可能存在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保全裁定、先予执行执行裁定等。 B选项中,一审判决均允许上诉的表述错误,因为一般情形一审判决都可以上诉,但存在如下特殊情形: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所作一审判决、小额诉讼程序所作判决、有关婚姻效力判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一般的裁定不允许上诉,但是有三个例外可以上诉,分别是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该选项考查两审终审的例外情形,故B选项表述错误。 C选项中有一些裁定是具有执行力的,如先予执行执行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裁定、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人民法院所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裁定等。当然,该选项最明显的错误在于并非所有的生效财产案件的判决都具有执行力,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确认之诉的判决等由于不具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不能执行,也不需要执行,故C选项表述错误。 D选项包括两项内容,首先是形式,判决必须书面形式,而裁定原则上书面形式,但是可以口头,这一点得到了立法的印证,《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3款规定,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以及理由,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法院的印章。口头裁定的,应当记入笔录。可见裁定允许口头方式作出。其次是内容,判决书都是解决实体问题,而裁定书一般解决程序问题,但也有解决实体问题的,如先予执行的裁定。综上,D选项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D。

  14、张某诉林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通过传真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张某收到传真后予以了回复而林某一直未回复。开庭时,张某到庭,林某未到庭,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缺席判决。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了判决书,而林某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其送达了判决书。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法院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是正确的

  B.法院缺席判决的做法是正确的

  C.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D.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正确答案:A

  解析:关于简易程序的送达,主要知识点在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易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书。但用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此处司法解释的规定体现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是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这一规定精神。据此,总结该司法解释的要点如下:(1)原则上简易程序中,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送达文书;(2)用简便方式送达开庭通知是允许的,但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无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收到的,不允许缺席判决;(3)不允许用简便方式送达裁判文书。据此,本案中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正确,但未经林某确认而缺席判决的做法错误。同时用传真方式送达判决书的做法错误。故A表述正确,B、C表述错误。简易程序中不允许公告送达,故D选项中法院用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错误。 补充一点,由于简易程序不允许公告送达,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此时可以认定没有明确被告,而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关于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应当注意两点,一是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文书应当适用裁定书,即法院应当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二是审限的计算,在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后,普通程序的审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计算。 综上,本题答案为A。

  15、对于当事人的下列上诉请求,法院应当受理的是(  )

  A.吴某申请执行刘某财产一案,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刘某异议后,刘某提出上诉

  B.邓某诉林某离婚诉讼一案,法院审查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关系无效,邓某提出上诉

  C.张某向某中院起诉朱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000元,法院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张某上诉

  D.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王某与高某借款纠纷一案,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其异议,高某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C

  解析:A选项中对执行管辖异议裁定的救济方式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不是上诉,所以刘某对执行管辖异议裁定提出的上诉,法院不应受理,故A表述错误;B选项中根据《婚姻法解释一》,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所以对邓某的上诉,法院不应当受理,故B表述错误;C选项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法院应当受理,故C表述正确;D选项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包括小额诉讼程序中所作的实体判决,也包括小额诉讼程序中驳回起诉与管辖权异议裁定均一审终审,不能上诉,故对高某的上诉,法院不应当受理,故D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C。

  16、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丙公司由于不知道诉讼的存在而没能参加诉讼;该案经本市两级法院审理作出生效裁判后,丙公司认为本案生效裁判错误,侵犯其合法权益,遂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形成之诉

  B.本案丙公司应当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C.本案该市中院受理后,应当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

  D.法院受理丙公司起诉后应当裁定中止原生效裁判的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A选项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作为一个诉,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其进行诉的分类。首先,存在一个生效裁判,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其诉讼请求是撤销或者改变原生效裁判,即撤销或者改变原生效裁判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显然是消灭或者改变一个既存的法律关系,为形成之诉(或称之为变更之诉),表述正确。 B选项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而不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表述错误。 C选项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由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以起诉的第三人为原告,原审原、被告为共同被告的一个新的诉,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对此提出上诉,表述错误。 D选项在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原生效裁判依然有效。当然,考虑到第三人认为该生效裁判侵犯其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继续执行给该第三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民诉解释》规定了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在两种情形下的中止执行,一是该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可以准许;二是第三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即向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题目中既未提及丙公司提供担保,也未提及其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故法院不能裁定中止执行,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

  17、关于上诉和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B.上诉原则上要求提出书面上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上诉,由书记员记入笔录

  C.二审可能因为当事人上诉而发生,也可能因为检察院的抗诉而发生

  D.二审应当开庭审理,但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A选项考查上诉的主体,只有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才有权上诉,而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是无权代为提起上诉的,所以表述说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权上诉的说法错误。需要考生掌握的是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注意不承担义务的无独三无权上诉)、法定代理人有权代为提起上诉、委托代理人需要特别授权才能代为提起上诉。B选项中上诉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此处注意与起诉的方式区别。C选项考查二审的启动,在民事诉讼中,二审只能因为当事人的上诉而发生,不存在检察院抗诉启动二审程序的问题,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考查二审的审理方式,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是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D。

  18、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当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要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主张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A

  解析:本案案情比较复杂,将其中的法律关系梳理为:甲为原告,丙为被告,乙为无独三(道理很简单,从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即可看出,乙是无独三,因为有独三只能以自己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加,故法院依法追加的第三人乙只能是无独三,不可能是有独三);一审判决被告丙向原告甲支付10万元。首先,一审判决无独三乙不承担责任,故乙不能上诉,B、C选项错误,且可以看出其考点在于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有权上诉,而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无权上诉。关于被上诉人,需要结合一审判决和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分析。一审判决丙向甲支付10万元,丙上诉主张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实则是希望通过否定甲对乙的债权而改判为自己不向甲支付一审判决确定的10万元,故其仅仅是对自己与原告甲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不服,而不涉及自己与无独三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应当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照原审无独三的地位列明,所以D选项错误,A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

  19、张三诉李四借款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当事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李四分别向南山区法院或深圳中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南山区法院受理

  B.法院对本案裁定再审后,张三认为再审判决仍然有错误的,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C.法院受理张三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张三可以在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正确答案:A

  解析:首先,申请再审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同时,《民诉解释》规定,在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中,当事人分别向上级法院和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原审法院受理。显然,题目中双方都是公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深圳中院或者南山区法院申请再审,若当事人分别向深圳中院和南山区法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原审法院即南山区法院受理,A选项表述正确。 其次,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首先向法院申请再审。只有在(1)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2)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3)再审判决、裁定仍有明显错误三种情形下,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故说明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应当具有断后性(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处理后才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可见D选项错误。 再次,关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与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关系问题。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应当先行向法院申请再审,在法院驳回、逾期未作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仍然有错误的情形下,不得再次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当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检察院所作的决定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再次向检察院申请,也不得回头再向法院申请再审。故当事人申请启动再审共两次机会,并且有顺序要求,即首先向法院申请,法院处理后应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的处理决定为终局决定。故B选项错误,张三此时应当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最后,关于中止执行问题。法院何时才能中止执行呢?“法院裁定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可见只有在法院裁定再审时方能裁定中止执行,而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尚未裁定再审前,不能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C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

  20、甲公司遗失票据,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遗失、灭失或者被盗

  B.公示催告程序中无开庭审理程序,无答辩程序

  C.公示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法院应当作出除权判决

  D.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是否无效

  正确答案:B

  解析:首先,公示催告程序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遗失、灭失、被盗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而A选项遗漏了“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这个兜底条款,以偏概全,错误。其次,公示催告程序以及督促程序中均未设计答辩程序和开庭审理程序,B选项表述正确。再次,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可见作出除权判决必须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所以C表述错误。同时,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无效,而不是宣告票据是否无效,所以D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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