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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备考复习要点:税务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01-03   【

  税务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征收机关:税务、财政、海关

  1、国家税务局系统 征收和管理的 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营业税、城建税、所得税:铁路、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 集中缴纳的部分

  所得税:央企,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 组成的 联合企业、股份制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部分企业

  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证券交易税、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中央税 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方税务局系统 征收和管理的 税种:

  营业税、城建税(不含上述国税部分)

  企业所得税(地方国有、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个人所得税(不含银行存款利息之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地方税 滞纳金、补税、罚款。

  3、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共享收入:

  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

  营业税:铁道、银总行、保险总公司 集中缴纳的部分 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企业所得税:铁道、银总行、海洋石油企业 缴纳的部分 归中央,其余部分分享:中央6:4分

  个人所得税:储蓄利息归中央,其余部分分享:中央6:4分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印花税:证券交易94中央、6地方,其他全归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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