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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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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十三

  【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单位人民币卡账户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 年)

  A.可支取现金

  B.可转存销货收入

  C.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D.可存入现金

  【答案】C

  【解析】(1)选项 A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2)选项 B:销货收入不得存入单位卡账户;(3)选项 C: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

  【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卡银行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的途径有(  )。(2015 年)

  A.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

  B.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

  C.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D.冻结持卡人银行账户

  【答案】ABC

  【解析】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1)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2)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3)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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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徐女士在 P 银行申请一张信用卡,关于该信用卡计息和收费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17 年)

  A.若徐女士欠缴信用卡年费,P 银行可对该欠费计收利息

  B.P 银行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标准和计结息方式,并经徐女士确认接受

  C.P 银行确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可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D.若 P 银行要调整信用卡利率,应至少提前 45 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徐女士

  【答案】BCD

  【解析】(1)选项 A: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2)选项 B:发卡机构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标准和计结息方式、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以及向持卡人收取违约金的详细情形和收取标准等与持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3)选项 C: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 0.7 倍;(4)选项 D: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的,应至少提前 45 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

  【多选题】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采取的措施有(  )。

  A.设置交易限额

  B.暂停银行卡交易

  C.延迟结算

  D.建立特约商户风险准备金

  【答案】ACD

  【解析】建立对实体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分别进行风险评级制度,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对其开通的受理卡种和交易类型进行限制,并采取强化交易监测、设置交易限额、延迟结算、增加检查频率、建立特约商户风险准备金等措施。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 P 银行,2016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 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 万元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 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2017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因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支票无效

  B.P 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C.因出票时未记载确定的金额,支票无效

  D.甲公司是支票的保证人

  【答案】B

  【解析】选项 AC,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和出票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选项 D,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不是保证人。

  2.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B.背书附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

  C.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无效

  D.未记载背书日期,被视为支票到期日前背书

  【答案】AD

  【解析】选项 A,乙公司记载了“不得转让”,不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选项 B,背书附条件的,条件无效,背书行为有效;选项 C,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3.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2 日起 10 日

  B.支票无效,丙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C.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10 日

  D.丙公司可以委托开户银行向 P 银行提示付款

  【答案】CD

  【解析】选项 A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 10 天,即 4 月 1日起 10 天;选项 B,支票有效,丙公司有权提示付款。

  4.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C.丙公司不享有票据追索权

  D.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ABC

  【解析】选项 AB,权利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向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选项 C,丙公司作为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则可以行使追索权。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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