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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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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节考点习题: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旧房及建筑物可以扣除的金额有()。

  A.转让环节的税金

  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C.评估价格

  D.重置成本

  [答案]A B C

  [解析]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2、2019年5月,某国有企业转让2009年5月在市区购置的一栋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000万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相关税费115万元,2009年购买时支付价款8000万元,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000万元,成新率70%。该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计算的增值额为()万元。

  A.4000

  B.1 485

  C.1 490

  D.200

  [答案]B

  [解析]增值额=10000-115-12000×70%=1485(万元)。旧房及建筑物按照评估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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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商贸公司转让其新建办公楼一幢取得收入2000万元;甲商贸公司取得该办公楼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万元,属于该项目的利息支出为80万元,该利息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且能够按照转让项目计算分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22万元,印花税1万元。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5%比例执行,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甲商贸公司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150+300+80+(150+300)×5%+22

  B.150+300+80+(150+300)×5%+22+1

  C.150+300+(150+300)×10%+22

  D.150+300+(150+300)×10%+22+1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可以单独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排除选项AC;由于甲商贸企业的利息支出能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利息支出80万元准予据实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确定,排除选项D。

  4、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是()。

  A.转让环节缴纳的各项税费

  B.经税务机关确认的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C.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D.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只有转让新建商品房时,才允许按照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有()。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D.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答案]A B C D

  [解析]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四项均可以扣除。

  6、某市甲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200万元、相关税费8万元,委托建筑公司建造房产,支付工程价款150万元,为开发房地产向银行借款,支付借款利息8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银行贷款证明,但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2019年5月该企业将开发的房地产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200万元并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已知该企业转让房地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下列列式中正确的是()。

  A.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00+8+150)×8%=28.64(万元)

  B.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200+8+150)×8%=108.64(万元)

  C.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9%×(1+7%+3%)=118.8(万元)

  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9%×(1+7%+3%)+1200×0.5‰=124.8(万元)

  [答案]A

  [解析]选项AB: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所以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00+8+150)×8%=28.64(万元);选项CD: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但是不含增值税,所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9%×(7%+3%)+1200×0.5‰=119.4(万元)。

  7、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

  A.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

  B.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利息支出

  C.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

  D.金融机构加收的罚息

  [答案]A B C D

  [解析]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扣除项目金额中利息支出的计算问题作了两点专门规定:一是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二是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8、2020年5月,某国有企业转让2009年5月在市区购置的一栋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0万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相关税费115万元,2009年购买时支付价款8000万元,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000万元,成新率70%。该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计算的增值额为()。

  A.400万元

  B.1 485万元

  C.1 490万元

  D.200万元

  [答案]B

  [解析]评估价格=12000×70%=8400(万元),增值额=10000-8400-115=1485(万元)。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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