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二 >> 卷二模拟题 >>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考点题九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考点题九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9-01-21   【

  11、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B.案由

  C.诉讼请求

  D.证据和证据来源

  【答案】ACD

  【考点】民事起诉状的法定内容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示】与2009年卷三单选第44题如出一辙

  12、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1年.卷三.81题.多选)

  A.延期审理

  B.按原告撤诉处理

  C.缺席判决

  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

  【答案】ABCD

  【考点】延期审理、撤诉、缺席判决

  【解析】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选项B、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13、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2年.卷三.79题.多选)

  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答案:ABD

  14、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2年.卷三.83题.多选)

  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答案:ABCD

  15、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磁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请回答:

  假设某法院受理海云公司的起诉,诉讼过程中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可如何结案?(05.卷三.不定项选择.95):

  A.海云公司申请撤诉,由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B.法院作出准许撤诉的决定书

  C.法院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法院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答案:A、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法院准许不准许撤诉应采取裁定的方式,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16、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请回答:

  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

  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

  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

  答案:A、B、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易言之,法院对案件可以主动进行调解。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因此,选项B、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D选项的假设是达成离婚协议,而不是调解和好,因此,不能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方式结案。D选项错误。

  17、.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3年.卷三.77题.多选)

  A.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B.本案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

  C.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D.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答案:AC

  18、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13年.卷三.80题.多选)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答案:AB

  19、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请回答:关于赵刚“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的辩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12.卷三.不定项.100)

  A.将该辩称作为赵刚偿还借款的反驳意见来审查,审查的结果可以作为判决的根据

  B.赵刚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

  C.赵刚必须另行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处理

  D.赵刚既可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也可另行起诉

  答案:BD

  20、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12年.卷三.80题.多选)

  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

  答案:AB

123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