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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政策解读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8-01-21  【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政策解读

  1.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临床医师成长的必由之路,建立这一制度是加强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基础工程,是深化医改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国内外长期的医疗卫生工作实践证明,院校医学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合格的医学毕业生,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需要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把医学教育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即终身教育)三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住院医师培训萌芽于19世纪末,推行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目前,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已建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和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近期,刘延东副总理3次就医学人才培养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加快建设适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当务之急”,“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刻不容缓”,这些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13年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既需要对招收对象、培训模式、培训招收、培训基地、培训内容和考核认证等医学教育措施做出规范的制度性安排,也需要明确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等相关政策保障。中间经历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政策研讨和部委间的沟通协调,最终形成该《指导意见》。

  2.什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内科、外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不同专业方向进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良好临床医疗和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基地进行,以在临床有关科室轮转为主,培训对象在经验丰富的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接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育培训,着重培育和提高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能力,达到能够独立、正确、规范地处理临床常见问题,并为今后具备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完成培训并通过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什么是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其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的西医知识与技术,能独立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特别是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4.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职责有哪些?

  (1)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中医药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部门的优势和作用。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3)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职责,负责本地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纳入本省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本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下同),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

  5.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工作进度安排是怎样的?

  2014年,结合《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本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和工作保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考核管理规定等各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财政补助机制;国家层面将开展有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经费支持的培训工作,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基地等给予适当补助。2015年起,各省(区、市)要在本地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扩大培训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培训对象基本全覆盖。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培训体系,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均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包含哪些人?

  (1)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中医学类专业(指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类、民族医类专业,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等而接受培训的人员。

  (3)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4)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根据其培训招收来源,可分为单位委派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和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三类。单位委派人员是指已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工资关系,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是指没与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工资关系,而只是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的人员。研究生是指通过国家全日制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考试、“5+3”一体化、九年制等方式招录,以研究生身份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具有住院医师、院校学生双重身份。

  7.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模式是什么?与其他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有何不同?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模式是5+3,在基地接受3年的规范化培训。与其他专业规范化培训模式的不同是:

  (1)培训方式采取“2+1”模式,即前2年通科大轮转,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中医科室及辅助科室轮转;第三年(9个月)进入二级学科主要科室及相关科室轮转。临床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要在二级学科内的三级学科及相关科室轮转。

  (2)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合格的中医住院医师,不分科;临床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进入培训前就已确定了专业(科室),培养出来的是合格的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妇产科医师等31个专科的住院医师。

  (3)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引入了师承教育,要求被培训人员每周跟师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4)已取得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已取得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培训时间减免所涉及的科室应对拟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方可减免,考核不通过不予减免。中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减免培训时间。

  8.跟师学习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将师承培养方式融入到培训过程中。培训对象根据所学专业与后期发展方向,在培训伊始即选择所在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1名指导老师。不同学历层次的学员应在培训期内合理确定跟师时间,统筹安排跟师进度,充分发挥师承优势。

  (2)各培训单位遴选临床学术专长具有特色,从事中医临床工作8年以上、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资格认定后,正式聘其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在带教人选的选配上,以双向选择为原则,每位指导老师带教学员不超过3名,以保证教学质量。

  (3)每周至少半天,每年不少于30次,以门诊为主。培训内容及标准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结合指导老师的专长及特色,熟练运用中医望、闻、问、切的诊断方法,以中医辨证论治为指导,密切结合中医的理、法、方、药,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掌握对某类疾病具有特色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学习1部以上指导老师推荐的中医典籍、经典著作。

  9.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的基本过程是怎样的?

  (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规划纳入本省(区、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体规划之中,与其他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步启动、同步实施。

  (2)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中医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3)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将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报名条件、招收程序、招收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适宜形式予以公布,向申请培训人员提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申请培训人员根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公布的招收信息,选择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填报培训志愿,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培训基地对申请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10.综合医院中医学专业人员和中医医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人员如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原则上按照专业进行培训,综合医院中医学专业人员应纳入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中医医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人员纳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相应的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1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分类及其基本条件是什么?

  规范化培训基地包括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其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由临床培养基地、基层培养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成。

  (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

  ①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

  ②达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

  ③经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2)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的基本条件:

  ①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原则上应为三级中医医院;基层培养基地原则上应有两所及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成。

  ②达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标准要求。

  ③经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3)根据当地中医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和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

  (4)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当具备培训所需的学科数量及规模。多单位联合组建培训基地的,牵头单位应至少具备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2/3的学科数量,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外,其他协同单位不得多于2个。

  设立中医科或中医类相关科室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可作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协同单位。

  12.如何有效发挥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作用?

  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政府对按规划建设设置的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基地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基地编制时,将统筹予以考虑。

  13.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如何实施?

  (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和师承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培训基地初审合格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核准。

  (2)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过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按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

  (3)师承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跟师学习过程的综合评价,包括临床跟师考勤、跟师笔记、典型医案总结和指导老师临床经验总结论文等。师承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4)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制订结业考核要求,建立理论考核题库,制订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提供考核指导;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结业考核,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抽取年度理论考核试题组织理论考核,安排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1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发放有何要求?

  (1)对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证书样式及编号规则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其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执行。

  以北京市2017年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针灸推拿学专业学员为例,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为2017 11 3501 001 001,共16位数字。

  以北京市2017年通过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结业考核的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员为例,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为2017 11 3602 001 001,共16位数字。

  15.中医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享有哪些基本待遇?

  (1)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不足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3)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以研究生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16.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如何衔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推进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逐步扩大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他们具有“双重身份”,其临床实践训练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一致。实现招生与招录、培养过程与培训过程、学历学位授予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发放相结合,结业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4证。

  (2)2015年起,将七年制中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5+3”一体化中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进入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阶段,纳入培养单位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管理。在招生计划管理上,对招生单位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予以积极支持。

  (3)改革创新九年制中医学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举办九年制中医学教育的高等医学院校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培养多学科背景的高层次医学拔尖创新人才。

  (4)推进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或高等医学院校,组织开展“5+3+X”(X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所需年限)中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5)以毕业后教育途径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授予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7.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在全面启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只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才具备中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2)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时间,可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

  (3)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并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作为必备条件。

  18.围绕医学教育改革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育、中医药部门将重点在哪几方面推动实施?

  医教协同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人才培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指导下,加快推进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1)明确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具有中医药特点的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体系。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师承教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2)建立供需平衡机制。国家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全国和本地区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人才需求规划、计划,特别是中医临床人才需求规划、计划,并纳入国家和区域卫生计生人才规划;国家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中医药院校,根据人才需求及中医药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中医药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对中医药专业招生规模过大或教育资源不能满足培养需要的地区和高等中医药院校,调减招生规模。加强对中医药院校设置、区域布局、专业结构、招生规模、教学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根据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引导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中医药院校科学定位。重点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中医药院校的支持,缩小区域、院校和学科专业之间培养水平的差距。

  (3)建立有效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健全中央和地方之间、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之间的中医药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宏观规划、政策保障、工作指导和检查评估。各中医药院校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形成医教协同育人机制。

  (4)加快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根据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加强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同阶段学习的顺利实施。

  (5)完善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经费保障机制。配合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统筹资源,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对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6)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各地深入实施。配合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按照7部委《指导意见》的要求和时间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细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时,鼓励各地教育、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在坚持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因校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本地区医教协同深化改革。

  19.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如何实施?

  (1)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执行。

  (2)民族医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及培训标准由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后执行。

  20.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中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中,为何还要提出“3+2”为补充?如何加强面向基层的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改革?

  基于我国城乡、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国情,在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内,还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3年专科教育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一是要培养医学生能够“下得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情、民情、医情教育,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等方式,加强医学生的职业价值观教育,用基层医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教育学生、感染学生,增强学生为保障基层群众健康贡献力量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培养医学生能够“用得上”。加快推进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要紧密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特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见习、实习实践,着力提高医学生的基本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要使医学毕业生“留得住”。加强医学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政策保障,既要用感情留人,还要用待遇留人、事业留人。

  为满足“3+2”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招收中医类专业3年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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