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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0.10.24)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10月24日]  【

  【例题·多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有5人,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有3人,下列章程约定事项中,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有( )。

  A.临时股东会可以由2名监事提议召开

  B.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任

  C.监事任期为2年,可连任

  D.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职工代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设监事会的应由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因此A错误;监事任期每届为3 年,因此C错误;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因此D正确。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D.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股东也可以是一个法人;(2)选项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判断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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