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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经济法》真题考点

来源:华课网校  [2021年11月15日]  【

  2021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经济法》考试于2021年11月13日14:00-16:00举行,考试方式采用纸笔方式。

  一、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涉及知识点

  1、无效法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行为的法律效力

  3、仲裁的适用范围

  4、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5、监事会职权

  6、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7、公司章程

  8、清算人

  9、清偿顺序

  10、退伙

  11、债券发行条件

  12、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13、一房多租

  14、抵押

  15、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16、基础电信服务范围

  17、北上广卖住房税收优惠

  18、视同销售

  19、销售折扣增值税的计算

  20、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增值税的计算

  21、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

  22、公益性捐赠结转扣除

  23、商标种类

  24、询价

  25、政府采购人资格

  二、主观题(简答题)涉及知识点

  1、票据保证人签了合同专用章、背书记载“禁止转让”、超期提示付款

  2、销项税额计算、管理不善进项税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进项税抵扣

  3、制药厂:广宣费、业务招待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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