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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0.6.26)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6月26日]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32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80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2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2600元。

  (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78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6500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饮料,含税总价款1130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200元,实际收取含税价款31800元。

  (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自产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为230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价款3390元。

  已知:该批乳制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公司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甲公司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案例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678000+56500)÷(1+13%)×13%+45200÷(1+13%)×13%+3390÷(1+13%)×13%=90090(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2000+8000+1200=41200(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90090-41200=48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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