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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济法》章节案例题:知识产权法_第3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06-10   【

  7.张某在北京一厨艺班学习完毕后准备回家开办一家自己的餐馆。且自己暗自揣摩将来以“全来了”作为其服务商标。为了防止他人也以此作为商标使用,张某决定在离开北京前,前往商标局将“全来了”三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问:张某的申请能否被商标局受理并核准,使其成为商标权人?为什么?

  答案:

  不能。根据我国商标法,只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因此,张某在尚未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手续之前是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因而也就不能成为商标权人。

  8.A酒厂研制了一种53度白酒,经鉴定,各项指标都符合标准,用户对其评价也较高。为了批量生产,该厂对该酒设计了一种名为“茅台”的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局依法进行了初步审定,并发出了公告。23天后,茅台酒厂对该酒的商标提出异议,认为该商品商标的名字从字型、字义和发音上都与“茅台”相似,而且其商标设计图案均与“茅台”相近似,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问:

  (1)茅台酒厂的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2)商标局应如何处理A酒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答案:

  (1)茅台酒厂的意见是合法的,应于支持。按照《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A酒厂生产的“茅台”酒,名称与发音均与“茅台”相近似,其图案也与茅台酒的商标相似,没有显著特征,让人难以识别。因此,茅台酒厂提出异议是正确的。

  (2)商标局应根据前述分析,依法驳回A酒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9.某商店这两年经济效益不太好,从厂家进货,经济上比较困难。李某把冒用“汾酒”商标的二锅头100瓶委托商品销售,所得利润各得50%。问:

  (1)商店和李某各自构成什么违法行为?

  (2)“汾酒”厂应如何追究商店和李某的责任。

  答案:

  (1)商店和李某均侵犯了“汾酒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按照《商标法》第38条规定,李某属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商店属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2)“汾酒”厂可依照《商标法》第38、39条的规定,向侵权人商店和李某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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