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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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知识点:第二章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7月15日]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知识点五、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

  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商业银行和客户签订的相关合同基础之上;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

  (三)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四)无效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六)可撤销的合同

  可申请撤销的:

  (1)签订合同有下列情形时,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3)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4)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七)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二,先履行抗辩权

  第三,不安抗辩权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

  (1)违约金责任

  (2)赔偿损失

  (3)强制履行

  (4)定金责任

  (5)采取补救措施

  知识点六、物权法

  (一)不动产登记管理以登记为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动产以交付为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抵押

  1、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质押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可质押的: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四)、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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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ngho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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