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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一卷)考题及答案_第3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8-09-23   【

  21、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了一批钢材,甲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托收相关货款。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有义务及时提示付款或承兑,收到货款后应当及时交付给委托方

  B.银行应该对单据的真实性负责

  C.银行拒绝付款时应该制作拒绝证书

  D.银行应该对单据传递延误、丢失或翻译错误负责

  正确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银行有义务及时提示付款或承兑,并在收到货款后有义务及时将货款解交委托人。 选项B错误。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银行仅对票据的表面真实性负责。表面真实性和真实性的差距还是巨大的。 选项C错误。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银行在拒绝付款时并没有义务作出拒绝证书。这一点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约定来改变。题目中并没有相关的合同约定,所以银行并不“应该”制作拒绝证书。 选项D错误。根据《托收统一规则》,银行对单据传递延误、丢失或翻译错误免责。

  22、位于上海自贸区内的中国甲公司准备销售一批货物到英国。定居在广州的中国公民乙某准备将一批工艺品销往美国。定居在北京的中国公民丙某准备将自己的专利转让给德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甲公司位于上海自贸区内,我国《对外贸易法》不适用于甲公司

  B.乙某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

  C.外贸经营权的获得实行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

  D.丙某专利的转让不适用我国《对外贸易法》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第69条的规定,该法不适用于单独关税区。大家注意,目前我国的单独关税区仅指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上海自贸区属于特殊关税监管区,适用我国《对外贸易法》。 选项B错误。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第8条的规定,自然人也有对外贸易经营权,所以B项中的说法错误。 选项C正确。我国现行的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已经由过去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第9条的规定,外贸经营权的获得实行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注意,某些产品的经营资格仍旧采取审批制,总体上为登记制。 选项D错误。大家注意,我国的《对外贸易法》是“三合一”的体例,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均受其规范。

  23、美国甲公司低价向中国出口一批钢材并给我国相关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商务部应我国企业的申请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初裁认定倾销成立并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担保和临时反倾销税

  B.临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决定征收

  C.商务部可以要求美国甲公司作出价格承诺

  D.对于甲公司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不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28条的规定,初裁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1)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临时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税和担保两种。另外,损害属于题干中的事实陈述部分,无须另行专门提及。 选项B错误。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29条的规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大家注意,在“两反一保”的各种措施中,凡是涉及税收的都是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决定。理解起来也很简单,商务部本来就不负责税收。 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31条的规定,商务部能够建议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但不能强迫。C项中的“要求”一词显然超出了建议的范畴。 选项D错误。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33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但如果不接受则应说明理由。

  24、商务部在进行年度市场分析时发现,从2017年1月开始,我国液晶屏幕市场发生反常波动。由于美国A集团强势进入,从2017年2月到8月间,我国相关液晶屏幕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出现大幅萎缩。商务部经过调查认为A集团产品短期内的大量进入对我国的相关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在通知了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委员会后,决定对A集团采取数量限制措施,时间为5年。根据《保障措施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在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初裁决定,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

  B.本案中商务部采取数量限制的做法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C.本案中5年的期限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D.如果保障措施的期限超过3年,则应逐渐放宽

  正确答案:B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保证措施条例》第16条的规定,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在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初裁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障措施制度中并不存在所谓的“临时保障措施税”,保障措施中的临时措施为提高关税。 选项B正确。根据我国《保证措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终裁决定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由此对国内产生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应当符合公共利益。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保证措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4年,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延长,最长不超过10年。注意,一开始不能规定超过4年的期限。 选项D错误。根据我国《保证措施条例》第27、28条的规定,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1年的,应当在实施期间内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放宽。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3年的,商务部应当在实施期间内对该项措施进行中期复审。

  25、甲国人张某决定向乙国投资,为了杜绝可能出现的风险,张某决定向国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投保,投保范围涵盖了该机构全部的主要险种。关于上述保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际投资多边保险机构只包括四个险种

  B.如果乙国政府违约,则投资者可基于政府违约险向该机构要求赔偿

  C.如果张某用于投资的货币因为乙国政府的因素发生了贬值,则可以根据货币禁兑险向该机构请求赔偿

  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只承保非商业风险

  正确答案:D

  解析:选项A错误。国际多边投资保险机构主要包括四个险种,但应投资者和东道国联合申请并经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承保范围还可扩大到其他非商业风险。A项中说只有四个险种显然是不正确的。 选项B错误。在四个主要险种中大家要特别注意政府违约险,如果要根据该险种申请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政府违约和当地救济缺位。B项中并未提到当地救济的问题,所以不正确。 选项C错误。机构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货币贬值或定值的降低都是不负责任的。更何况即使从字面上理解,贬值也不属于禁兑的范畴。 选项D正确。虽然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险种扩展到机构本身的主要险种之外,但无论如何机构都只承保“非商业”风险。

  二、多项选择题

  26、中国和甲国准备在一些合作领域缔结条约,根据国际法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条约中含有关于司法协助和引渡的内容,则该条约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

  B.如该条约以我国政府名义缔结,则委派代表的全权证书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C.如该条约以卫生健康委员会名义缔结,则委派代表的授权证书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D.如该条约仅涉及友好合作问题,则该条约不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

  正确答案:AB

  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的规定,下列重要的条约和协定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1)友好合作条约、和平条约等政治性条约;(2)有关领土和划定边界的条约、协定;(3)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4)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条约、协定;(5)缔约各方议定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6)其他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A项中的司法协助和引渡条约,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选项B正确。根据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的规定,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B项中涉及全权证书,外交部长有权签署。 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的规定,授权证书仅在以政府部门名义缔约时使用,由部门首长签署,这里的部门首长指的是以其“名义”缔约的部门首长而非外交部长。本题中的授权证书应由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签署。 选项D错误。如A项解析中所述,友好合作条约属于应当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条约和协定。

  27、甲乙丙三国缔结了《石油资源开发公约》,公约规定丁国也能享有该公约规定的权利,丁国对此未做任何表示。数年后乙丙丁三国又缔结了新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国不能享受《石油资源开发公约》中规定的权利

  B.乙国和丙国之间适用《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公约》

  C.甲国和丁国之间适用《石油资源开发公约》

  D.甲国和丁国之间没有条约关系

  正确答案:BD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国际法中条约对第三国效力的规定。条约为第三国创设权利,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同意接受这项权利,不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条约为第三国创设义务,则必须经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才能对第三国产生义务。题干中明确说明是创设权利,所以丁国只要没有相反意思表示即可享受该权利。 选项B正确。B项涉及新约和旧约的关系。同时为新、旧约缔约国的国家,适用新约的规定。分别同属新、旧约缔约国的国家则分别适用新约或旧约的规定。新约缔约国和旧约缔约国之间没有条约关系。 选项C错误。如B项解析所示,甲国为旧约缔约国,丁国为新约缔约国且二者之间并没有交叉和同属关系。所以甲国和丁国之间应该没有条约关系。另需注意,丁国没有相反意思表示意味着丁国享有条约为其创设的权利,但丁国仍旧不是缔约国。 选项D正确。甲国为旧约缔约国,丁国为新约缔约国且二者之间并没有交叉和同属关系。所以甲国和丁国之间应该没有条约关系。

  28、中国公民甲某在美国被法国公民乙某殴打致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可以保护性管辖为由对该案件进行管辖

  B.美国可以属地管辖为由对该案件进行管辖

  C.法国可以属人管辖为由对该案件进行管辖

  D.德国可以普遍管辖为由对该案进行管辖

  正确答案:ABC

  解析:选项A正确。国家的管辖权可以分为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性管辖四种。其中保护性管辖较为特殊,指国家对于在本国领域外从事对该国国家或其公民犯罪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本题中的犯罪地在美国,犯罪人为法国人,受害者为中国公民,符合保护性管辖的要求。 选项B正确。该案件发生在美国,美国当然可以属地管辖为由行使管辖权。 选项C正确。犯罪人为法国人,具有法国国籍,所以法国可以基于属人管辖行使权利。 选项D错误。普遍性管辖仅仅限于那些危害全人类利益的严重罪行。具体包括: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灭绝种族、贩毒、贩奴、种族隔离、实施酷刑、劫机等。

  29、2008年A独立成为一个新的国家。甲国立即和A缔结正式外交关系,但由于资源开发的冲突,2010年宣布终止两国的外交关系。乙国于2009年与A共同参加区域国际论坛。丙国与A互设领事馆。丁国2009年投票支持A加入联合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国已经正式承认A,终止外交关系并不影响甲国对A的承认

  B.乙国和A共同参加区域国际论坛的行为构成对A的承认

  C.丙国已经正式承认了A

  D.丁国的行为构成对A的承认

  正确答案:ACD

  解析:选项A正确。建立外交关系属于对国家默示承认的方式之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经承认是不能撤回或撤销的。所以终止外交关系并不影响甲国对A的承认。 选项B错误。国际法明确列举了3种不视为默示承认的行为,其中之一就是共同参加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其实理解起来也很简单,共同开会并不代表认可,心里可能想着别的。 选项C正确。国际法规定正式接受领事属于对国家的默示承认方式。C项中虽没有明确表示正式接受,但互设领事馆暗含了此点,此处不必过于较真。 选项D正确。丁国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这也属于默示承认的法定情形。

  30、2005年甲国新政府通过政变代替了原有政府,新政府决定向乙国贷款用于灾区地方政府重建。2008年甲国决定和丙国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国家丁国。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甲国的承认属于对政府的承认,甲国和丙国的合并是发生国家继承的前提

  B.甲国政府向乙国的贷款属于地方债务,不应由丁国予以继承

  C.如果甲国和丙国之间互负债务,则成立丁国后甲国和丙国之间的债务自然消除

  D.原对甲国和丙国生效的条约继续对丁国生效,效力及于成立后的丁国全境

  正确答案:AC

  解析:选项A正确。判断究竟是国家承认还是政府承认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国家承认必然伴随着领土变更,政府承认必然伴随着非正常更迭。本题中通过“政变”产生新政府,当然属于非正常更迭,应当为对新政府的承认。国家继承的起因为领土变更,所以A选项中“甲国和丙国的合并是发生国家继承的前提”表述正确。 选项B错误。题目中的债务准确说应该属于“地方化”债务而非地方债务。简单而言,二者的区别在于债务人。“地方化”债务的债务人为国家,只不过用于某地方。“地方”债务的债务人就是地方。题目中是甲国新政府出面贷款,债务人为国家,所以属于“地方化”债务。根据国际法,“地方化”债务和国家债务都应予继承。 选项C正确。甲、丙两国互负债务,合并后当然归于一体,自然消灭了。这里要注意虽然国际法规定国家合并时的债务继承规则是“全部转属继承”,但这是对外部主体而言,选项C中则是相互合并的内部主体。详见本题[陷阱提示]。 选项D错误。条约的继承规则将条约分成两大类进行规定。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应当继承(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等),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则不予继承(和平友好、同盟互助等)。D选项中没有做任何区分,显然不正确。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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