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制度与政策 >> 考试辅导 >>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巩固知识(一)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巩固知识(一)_第4页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5月19日 ]  【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开发设立注册资本最少100万,有4名以上房地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其专职人员均指有证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经营时间近三年竣工面积累计连续N年质量合格率100%上一年度竣工面积专业管理人员

  中级上管理人员持证专职会计人员

  一5000+5+30+515+40+20+4+

  二2000+3+15+310+20+10+3+

  三800+2+5+210+5+2+

  四100+1+已竣工工程5+1+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指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管理主管部门应该备案申请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视情况可延期最长不超过2年。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二级一下资质审批办法由省级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制定。

  房地产开发资本金要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20%;其他30%。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等级手续完毕之日30日内,持装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未按期限备案的转让行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产权等级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分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类容,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不得以所需的时间来表示,示意图比例要适当,涉及面积的要注明建面或使用面积,不得有融资或变相融资类容,不得含升值或投资回报等承诺,不得含入住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涉及评估事项的要注明估价机构和估价师。

1234
纠错评论责编:lzy080201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