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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巩固知识(一)_第3页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5月19日 ]  【

  第三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相当于拆迁公司。

  拆迁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拆迁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房屋征收估价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房地产估价机构应该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房屋征收报告专家鉴定的内容:评估依据、估价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认方法等技术问题。对专家鉴定意见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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