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考点:法律责任

来源:考试网  [2019年12月2日]  【

  考点:法律责任

本章练习 考点讲解

  (一)主要法律责任

  1、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2、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3、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4、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的法律责任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6、其他

  1)公司不依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提取的金额,可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清算时,不依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

  【1】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  )的罚款。

  A.5%以上15%以下

  B.2%以上10%以下

  C.5%以上20%以下

  D.10%以上20%以下

  【答案】A

  【解析】考察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经济师考试资料来源考试网校老师主讲教材精讲班课程,完整讲义下载进入个人中心>>

   考试网校还为各位考生们准备了证券从业考试题库,下载焚题库APP——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做题,包括章节练习、每日一练、模拟试卷、历年真题、易错题等,可随时随地刷题。【在线做题>>】【下载APP掌上刷题

VIP班

教材精讲班 刘顺 考点强化班

基础班

教材精讲班 沈剑 考点强化班

  加入考试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群:1018359976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与考友交流学习,定期学习资料分享,考前资料下载!

QQ扫码,快速加群

责编:jianghongying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