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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自考成绩公布查询通知

来源:考试网  [2011年4月18日]  【
  2011年4月自考已经在4月16、17日顺利进行,预计各省市成绩将会在5月上旬至6月份进行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各省官方网及到各地自考办进行查询成绩。   

  一、成绩查询方式

  自考成绩查询的方式有多种:

  1.电话查询,此项查询是需要收取费用的,如何进行电话查询呢?例如山东省,考生可以通过10627878(移动)1062816(联通)两种模式进行成绩的查询。

  2.短信查询,此项查询服务也是需要收费的,短信又该如何查询呢?这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查询方式编辑短信查询,如青海考生需要查询成绩需编辑ZK113#准考证号青海移动、电信发送到10629365青海联通发送到1062936501。

  3.网上查询。考生通过登录各地的自考官方网“2011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进行查询。考生在通过网上查询时要避免高峰时期,以免造成网络故障或堵塞,造成网页无法打开。

  4.到当地自考办进行查询。成绩公布时期,考生可以通过报名自考办进行成绩查询。

  二、成绩复查及复查方式

  1.复查时间:由于各地区自考成绩公布时间不同因此复查时间也不会相同。一般成绩复查时间会在成绩公布的一个月内进行复查申请。

  2.复查方式:对自己成绩存在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查,根据国度有关划定考生在申请复查时不能查阅试卷,试卷复查可以通过自考办统一的时间到当地自考办办理复查申请,也可以通过网上统一复查申请系统进行复查。

  3、复查流程

  复查流程应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复查规定进行,以北京复查流程为例:

  (1)申请复查造诣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北京市商业银行京卡(借记卡)或招商银行一卡通卡,并在入行复查造诣前将复查费用(10元/科)存入卡中,以便申请复查停滞后,入行网上缴费。

  (2)请考生务必于划定的时光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入行“服务大厅”点击“北京市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再点击“考生考试造诣查询”,查出造诣后便可入行造诣复核申请。

  (3)申请复查造诣的考生,进入“造诣复查体系”并提交了复查申请后,务必当真阅读“协定与说明”。

  三、成绩查询的后续工作安排

  1.成绩合格

  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有部分省份已经不再发放单科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全部通过后可直接申请毕业。

  2.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在当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重新补考。

  3.证书领取

  自考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责编: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