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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1.6.28)

来源:华课网校  [2021年6月28日]  【

  1[.单选题]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下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签章时,应当盖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

  B.个人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C.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加盖的公章无效

  D.票据代理时必须有代理人的签章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作为银行本票的出票人签章时,应当盖银行本票专用章。不过,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加盖银行公章的也有效。

  2[.单选题]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一切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背书不连续

  D.出票人存入付款人银行的资金不够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票据抗辩中对物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其情形之一是背书不连续。

  3[.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出票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B.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0日付款

  C.汇票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D.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汇票的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属于绝 对应记载事项,出票时未记载,该汇票无效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付款日期属于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该事项的并不意味汇票无效,此为见票即付。付款地也属于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该事项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选项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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