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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0.11.5)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11月5日]  【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有9名董事,现董事长吴某就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又在乙公司任副董事长,包括梁某在内的8名董事出席会议,有3名表示反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

  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C.该项决议通过

  D.该项决议未通过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因此B错误;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中无关联关系董事只有4人同意,未达到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因此本项决议不通过。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两名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2018年3月,乙发现,该公司基于股东会2017年2月作出的增资决议增加了注册资本,乙的持股比例被稀释。经查,该公司2017年2月并未召开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乙拟提起诉讼推翻增资决议,其诉讼请求应当是( )。

  A.撤销决议

  B.确认决议不成立

  C.确认决议无效

  D.确认决议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决议效力。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对股东会行使职权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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