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思维与问题解决
一、思维的概述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性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间接性和概括性是思维的两个特点。
(一)思维的种类
1.根据思维活动凭借物的不同,可将思维分为感知动作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
感知动作思维是一种依赖实际动作为支柱的思维,其特点是以实际操作解决直观的、具体的问题。3 岁前,儿童的思维常常是伴随着动作进行的,他们不能在动作之外默默思考。具体形象思维是一种利用头脑中的具体的形象来解决问题的思维。3~7岁的儿童主要用具体形象来思考,思维活动受具体知觉情景的影响。抽象逻辑思维是一种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形式进行的思维。由于这种思维是借助于语词、符号来思考的,因而也称为语词逻辑思维。7 岁以后的儿童开始出现抽象逻辑思维。
2.根据思维活动探索目标方向的不同,可将思维分为集中性思维(辐合思维、求同思维)
和发散性思维(辐射思维、求异思维)集中性思维是指人们根据已知的信息,利用熟悉的规则解决问题。也就是把问题所提供的各种信息集中起来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或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案)。发散性思维是沿着各种不同的方向去思考,追求多样性的思维。
3.根据思维活动创新程度的不同,可将思维分为常规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
常规性思维是指用常规的方法,固定的模式,去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创造性思维是指能产生新的思维成果,具有独创性的思维。一切科学发明创造,都是创造性思维的结果。发散思维是创造性思维的核心,其主要特征有三个:a.流畅性是指一般创造力高的人能在短时间内表达出数量较多的观念,亦即反应迅速而众多。b.变通性是指具有创造能力的人,其思维能变化多端,举一反三,闻一知十,触类旁通,不易受功能固着、定势等作用的影响。因而有超常的构思,能提出新的观念和新的思想。c.独特性是指对问题能提出超乎寻常的独特、新颖的见解。
4.根据思维的逻辑性,可分为分析思维和直觉思维。
分析思维是遵循严密的逻辑程序和规律,逐步推导,然后得出合乎逻辑的正确答案或做出合理的结论的思维。直觉思维是人脑对事物整体及其本质直接领悟的思维活动,它表现在对事物及其关系的敏锐、迅速地识别和整体地把握。
(二)思维的过程
思维的过程包括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分类、抽象与概括、系统化与具体化,其中分析与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其他过程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
1.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指在头脑中把事物或对象分解成各个部分或各个属性。例如,把一棵树分解为根、茎、叶、花等。综合是在人脑中把事物或对象的个别部分或属性联合为一体。例如,构想把一个人过去与现在的经历联系起来编成一个短剧。
2.比较与分类
比较是指在人脑中把各种事物或现象加以对比,来确定他们之间的异同点和关系的思维过程。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只有通过比较人们才能区分事物间的异同点、鉴别事物的优劣,才
能识别事物,把它归到一定的类别中去。分类是思想上按照事物的异同,把它们区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过程。比较是分类的基础。根据事物的共同点,可以把事物归并为较大的类;根据差异可以把事物划分为较小的类。分类在教学中具有重要作用,这是因为通过分类可使学生掌握的知识更加系统化。
3.抽象与概括
抽象是在人脑中提炼各种对象或想象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舍弃其个别的、非本质的特征的过程。总结鸽子、老鹰、鸡、鸭等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即“有羽毛”“是动物”;舍弃那些“会不会飞”“颜色”“大小”等的非本质特征,这就是抽象的过程。概括是人脑把事物间共同的、本质的特征抽象出来加以综合的过程。例如,人们把那些“有羽毛的动物”统称为鸟类,这是概括的过程。概括有不同的等级或水平,经验概括是初级水平的概括,科学概括是高级水平的概括。
4.系统化与具体化
系统化是指人脑把具有相同本质特征的事物归纳到一定类别系统中去的思维过程。如把犬科、猫科动物归为哺乳类的过程就是系统化的过程。具体化是指人脑把经过抽象概括后的一般特征和规律推广到同类的具体事物中去的过程。如用某数学公式解一道具体应用题的过程就是具体化的过程。
(三)思维的形式
思维有三种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概念是人脑反映客观事物共同的、本质的特征的思维形式。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构成人类知识的最基本的成分。判断是指认识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它是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在人脑中的反映。判断大都是借助语言、词汇并用句子形式来实现的。判断有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之分。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相互联系的已知判断推出合乎逻辑的新判断的思维形式,是根据已有的知识推出新的结论的思维活动。推理可分为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两种。归纳推理是由具体事物归纳出一般规律的推理过程,即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过程。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或具体的推理过程。由于概念是教师招聘考试类的重点,此处重点叙述“概念”。
1.概念的分类
(1)根据概念所包含的属性的抽象与概括程度,可分为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按事物的指认属性形成的概念称为具体概念。按事物内在的本质属性形成的概念称为抽象概念。(2)根据概念反映事物属性的数量及其相互关系,可分为合取概念、析取概念和关系概念。合取概念是根据一类事物中单个或多个相同属性形成的,它们在概念中必须同时存在,缺一不可。析取概念是根据不同的标准,结合单个或多个属性所形成的概念。关系概念是指根据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的概念。
2.科学概念的掌握
教学是引导学生获得科学概念的主要途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掌握概念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以感性材料作为概念掌握的基础;(2)合理利用过去的知识经验;(3)充分利用“变式”。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或者说变式是概念的正例在无关特征方面的变化。(4)正确运用语言表达;(5)形成正确的概念体系,并运用于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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