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主观题卷 >> 考试试题 >> 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来源:焚题库   2017-10-18   【
共享题干题【2013年真题】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迸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问答题第1题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参考答案:李某可向王某提出替承租人张某支付张某拖欠的租金,以对抗王某的合同解除权。对此请求,出租人王某不得拒绝。

  【考点】合法转租、次承租人的代为清偿请求权

  【解析】①《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7条第一款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②值得注意的是:李某替张某支付欠付租金的行为,不仅仅是替张某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是李某的权利。其权利属性体现在:李某替张某履行支付欠付租金义务时,债务人李某不得提出异议,债权人王某不得拒绝(王某拒绝的,李某有权提存)。③这一制度仅适用于合法转租,不适用于非法转租。④这个知识点是第一次考。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问答题第2题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李某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B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B公司对张某衣物的损失不具有过错。

  【考点】过失的判断

  【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对于张某放置于储藏室内木箱中的物件,李某能够预见到其不能遭水浸泡。热水器安装完毕后,一个理性的人会将木箱搬出浴室。而李某未这样做,李某对张某衣物损失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③与此相对应,郝某对衣物损失并无过失,因此无须就张某衣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问答题第3题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李某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张某承担。因为张某负有承担租赁物维修费用的合同义务。同时,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李某有权基于无因管理请求张某负担因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

  【考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无因管理

  【解析】①《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据此,因张某不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李某自行维修后,有权请求张某承担维修费用。②此外,李某的行为还构成正当的无因管理,李某有权基于无因管理请求张某承担因此支出的比哟费用。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问答题第4题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①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张某和李某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一部分。②张某须承担李某医疗费的原因有二:第一,张某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给李某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第二,张某违反合同约定的作为义务,给李某造成人身损害,张某对此 具有过失,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③李某对自己遭受的损害也有过错,适用过错相抵,可以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

  【考点】违约损害赔偿、不作为侵权、混合过错

  【解析】①《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据此,张某违反明示的合同义务(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给李某造成人身损害,该损害未超过李某订立合同时的预见范围,李某有权就此损失请求张某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②《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张某实施了不作为的加害行为(不按照约定提供配置热水器的合同义务),给李某造成了人身伤害,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张某对此损害具有过失。张某的不作为还构成了侵权,李某也有权请求张某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③《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买卖合同解释》第30条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法》第174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综上,刘某对自己遭受的损害也有过错,张某可以主张减轻自己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问答题第5题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安装热水器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B公司致人损害,定作人李某、张某对此并无过错。

  【考点】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解析】①《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具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②安装热水器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B公司因安装瑕疵给黄某造成损害的,定作人李某对损害的发生不具有过错,无须对黄某承担赔偿责任。③须注意:此题并不涉及产品侵权。因为,这不属于热水器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问答题第6题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张某承担。因为李某购买并安装空调的行为在张某与李某间成立一委托合同,委托人张某应当偿还李某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及利息。

  【考点】委托合同

  【解析】①《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②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此行为在张某与李某之间成立一委托合同,李某有权请求张某偿还该费用及利息。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问答题第7题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安装热水器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B公司致人损害,定作人李某、张某对此并无过错。

  【考点】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解析】①《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具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②安装热水器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B公司因安装瑕疵给黄某造成损害的,定作人李某对损害的发生不具有过错,无须对黄某承担赔偿责任。③须注意:此题并不涉及产品侵权。因为,这不属于热水器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