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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综合模考卷(4)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04-19   【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综合模考卷(4)

  【答案及解析】

  一、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的客体即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所以:

  (1)它是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它是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它是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本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以知识产权,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2.简述发明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

  答:独占实施权: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利。

  3.简述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区别。

  答:表演权: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表演者权: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前提是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人。

  应当注意表演者权不同于表演权。其主要区别在于:

  1、权利主体不同。表演权是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表演者权则是作品传播者之一,即表演者的权利。

  2、权利客体不同。表演权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作品,则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者对作品的现场表演活动。

  3、权利内容不同。表演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它包括对其作品的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的控制权两方面的内容;表演者权则是邻接权的一种,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一种结合。

  4.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答: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商标权的内容(禁止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包括:

  (1)使用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权利。

  (2)禁止权:商标权利人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二、案例分析题

  5.甲与乙合作创作了一幅书画作品,并将该幅作品送给了共同的好友丙。现有文华出版社欲将乙在近年创作的绘画作品结集出版,乙表示同意,欲将与甲创作的书画作品和自己单独创作的9幅绘画作品许可出版社出版。甲和丙知道此事后都表示反对,三方为此发生争议。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如发生诉讼,甲反对乙出版合作作品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答:分两种情况,(1)甲有正当理由反对乙出版合作作品,其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2)甲没有正当理由反对乙出版合作作品,其主张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2)丙有无权利反对乙出版该幅书画作品?为什么?

  答:丙无权反对乙出版该幅书画作品。出版权是著作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只能由作者享有。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6.甲是某产品发明的专利权人。甲许可乙公司独家制造、销售甲的专利产品。因生产场地等原因,乙又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一定数额的专利产品。丁从丙厂购得产品进行销售。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能否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专利产品?为什么?

  答:不能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独家许可证又称排他许可证、全权许可证,其特点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却可以实施。

  (2)丁的销售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答:丁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

  (3)甲能向丁主张赔偿吗?为什么?

  答: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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