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一 >> 卷一模拟题 >>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高分突破习题13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高分突破习题13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03-09   【

  1 《刑法》第l71条第l款前段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运输了假币,由于运输假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所以对甲不应以运输假币罪谢处

  B. 乙以2000元人民币购得假币10000元,根据故意犯罪的刑法规定、刑法原理和案情,推定乙明知自己购买的是假币

  C. 丙为货车司机,平时运一次货,货主给运费两千元,但某次货主给他1万元运费,并反复嘱托要走小道,逃避检查。丙明知是违禁物品也没有拒绝,后来被查出车上都是假币。由于丙并不知道装的是假币,所以不构成运输假币罪

  D. 刑法规定对运输假币罪“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是指可以并处罚金,而非应当并处罚金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A选项: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罪是《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出售、购买、运输的物品是假币才能构成犯罪。《刑法》为了强调运输行为必须出于故意,便对运输作了注意规定。故A项正确。

  B选项:根据一般人的认识,应当判断出购买的是假币。故B项正确。

  C选项: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罪是《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在这里《刑法》没有限制故意犯罪的具体形式,从通常法理及常识判断,运输假币罪同样可能是间接故意犯罪,此案中司机对于货主的行为是放任的和默认的,因此,对于货主来说是直接故意,对于丙则属于间接故意。因此,C项说法不正确。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l条的规定,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所以,D项说法不正确。

  2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只适用于第一审公诉案件

  B. 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意见

  C.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意见

  D. 即使适用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故A项正确.B项错误。

  该意见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故C 项正确。

  该意见第7条规定:“对适用本意见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和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四)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故D项正确。

  3 下列关于减刑幅度的表述中,正确 的有:

  A.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 超过2年有期徒刑

  B. 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 在执行1年6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1年以上

  C.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确定 之日起计算

  D.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l5年以上20年以下有 期徒刑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 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 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确有悔 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 减刑一般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故A项正确。 该法第6条规定,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 一般在执行1年6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1年以上。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 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算。B项中“应当”表述错误,故B项错误;C项中 “判决确定之日”表述错误,故C项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 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 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D项正确。

  4 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随 后“变”来“变”去,趁机掉换了红纸包,然后将掉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2小时后再打开 看。乙2小时后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构成盗窃罪

  B. 构成诈骗罪

  C. 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从一重罪处罚

  D. 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本题的核心考点是:在行为人采用欺骗的手段获取财物时,盗窃和诈骗有何区别。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行为时,被害人是否具有处分能力和处分意思。本题,乙女只是希望 甲帮自己将2000元变成2万元,并没有将2000元处分给甲的意思,所以不构成诈骗罪,构成盗窃罪。故 BCD三项错误。

  5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B. 行政复议中仍然由行政机关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公民、法人认为北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

  C.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一律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 行政复议案件不能调解结案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l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故A项正确。第2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认为被申请人不 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二)申请行政 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 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故B项正 确。依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故C项说法太绝对,忽略了但 书的规定,C项错误。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可知,本条第l项情形下也可以适 用调解。故D项错误。综上,A、B项当选。

  特别推荐国家司法考试官网_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_ 中国普法网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6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课程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联系速道 联系电话:4000-525-585(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全真模考、智能云数据、自由组卷、错题收藏、专业答疑、终身使用<<<<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