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 期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复习辅导 >> 文章内容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风险监管指标管理一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7月11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期货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稳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报送风险监管报表。

  第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第四条

  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或者做出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可能对净资本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前,应当对相应的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敏感性测试。

  期货公司应当及时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情况等对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第五条

  期货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期货公司年度风险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出具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责编:daibenhua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