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税务师 >> 税法(一) >> 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备考强化试题:消费税_第5页

来源:考试网  [2020年9月19日]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B

  【解析】选项B: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只有15个特定的应税消费品,所以是特定税目征收,不具有普遍性。

  2.

  【答案】D

  【解析】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实木地板的征税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

  3.

  【答案】B

  【解析】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卷烟批发、金银首饰和超豪华小汽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选项B:白酒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所以从事白酒批发业务的商贸企业不属于消费税的纳税人。

  4.【答案】B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5.【答案】B

  【解析】手表机芯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进口手表机芯时不缴纳消费税,2020年5月该手表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6000×3×20%=9600(万元)。

  6.

  【答案】A

  【解析】选项A:对啤酒、黄酒及酒类产品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未到期且收取时间不超过一年的,不计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7.

  D.586.36

  【答案】D

  【解析】每标准条卷烟关税完税价格=300×10000÷400÷250=30(元),每标准条卷烟进口关税=30×50%=15(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公式中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0.6元,所以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30+15+0.6)÷(1-36%)=71.25(元)>70元,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则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30+15+0.6)÷(1-56%)×56%×400×250÷10000+400×250×0.6÷10000=586.36(万元)。

  8.

  【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9.

  【答案】C

  【解析】选项AB:实行从量加从价复合计征消费税办法;选项D: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办法。

  10.

  【答案】A

  【解析】选项AB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其中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选项D: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委托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11.【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销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2.

  【答案】A

  【解析】A牌卷烟计税价格=100×(1-29%)=71(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300×150+71×300(箱)×250(条/箱)×56%=45000+2982000=3027000(元)。

  13.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对于未缴的税款,应由纳税人(委托方)甲企业补缴,受托方李某没有代收代缴义务,所以不需要对其进行罚款。

  14.

  【答案】B

  【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也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但竹制筷子和烫花木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2.26÷(1+13%)×5%=0.85(万元)。

  15.

  【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甲手表厂2020年4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632.8÷(1+13%)×20%-200×2×20%=32(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CDE

  2.

  【答案】BDE

  【解析】选项A:免征消费税;选项C:不征收消费税。

  3.

  【答案】ABE

  【解析】选项C: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税务局核定;选项D: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4.

  【答案】AD

  【解析】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5.

  【答案】BCDE

  【解析】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6.

  【答案】ABD

  【解析】选项CE: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7.

  【答案】AC

  【解析】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8.

  【答案】BCDE

  【解析】选项A:征收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

  9.

  【答案】ACE

  【解析】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包括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0.

  【答案】ACE

  【解析】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11.

  【答案】CE

  【解析】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属于甲类啤酒,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每吨在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属于乙类啤酒,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2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5000+1356÷(1+13%)]÷2=3100(元)>3000(元),销售的该类啤酒为甲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该啤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250=500(元)。

  12.

  【答案】ABD

  【解析】选项ABC: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选项DE: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13.

  【答案】AE

  【解析】选项B: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以及其他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核定;选项C: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缴纳消费税;选项D: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14.

  【答案】ABD

  【解析】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15.

  【答案】BE

  【解析】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增值税。

1 2 3 4 5
责编:jiaojiao95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