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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高效试题及答案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8月27日]  【

  (四) 多项选择题(10分)

  1.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     。( )

  A.行政法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行政关系      D.监督行政关系

  2.下列行为,属于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有    。 ( )

  A.购买办公用品      B.罚款

  C.清理“三无”人员    D.扫“黄”

  3.下列属于声誉罚的有    。( )

  A.警告        B.记过

  C.通报批评      D.公布开除

  4.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    为赔偿义务机关。( )

  A.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

  B.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C.若无B项,则为A项

  D.原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5.     有权提起再审案件。( )

  A.各级法院院长    B.上级人民法院

  C.审判委员会     D.人民检察院

  (五)简答题(16分)

  1.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2.简述行政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3.简述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4.什么是司法审查的合法性标准?它包括哪些内容?

  (六) 论述题(24分)

  1.论行政立法程序。

  2.论行政处罚的原则。

  3.论述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

  4.试举例论述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

  (七) 案例分析题 (20分)

  1.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区消费者协会对该区电器市场进行联合检查中,认为个体工商户甲销售的电器不符合质量标准,便共同署名对其作出罚款并没收所有电器的行政处罚决定。甲不服,决定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但他在去市工商局的途中不幸车祸身亡。其子乙遂于第二天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没有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该诉讼以区工商局为被告,要求被告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乙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没收电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追加区消费者协会为共同被告,同时驳回行政赔偿请求,要求原告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

  问:(1)原告未经行政复议便向法院起诉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2)法院将区消费者协会和区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否正确? 为什么?

  (3)区消费者协会在本案中可否成为当事人?

  (4)法院要求原告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行政赔偿是否正确?

  2.甲准备重新翻建房屋,申请并取得了城建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由于许可证上批准的重新建房面积比原房屋面积扩大,占据了相邻乙和丙出入自家房屋的部分通道,给乙和丙的出入带来不便。对此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城建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问:(1)乙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2)如果法院受理此案,丙与此案是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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