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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项习题:简答题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10月2日]  【

  简答题

  1、简述行政诉讼起诉的一般条件

  答:

  (1)原告适格。提起行政诉讼的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这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简述中级人民法院对哪些案件拥有一审管辖权?

  答:

  (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或者涉台、港、澳地区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简述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有义务就哪些事项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答:(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证明因受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4)其他依法应当由原告举证的事项。

  4、 简述移送管辖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

  答:(1)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

  (2)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移送案件的法院认为接受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5、简述适用执行终结的几种情形。

  答:(1)申请人撤消执行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消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抚恤金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6、简述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发生转移的主要情形。

  答;

  (1)原告死亡;

  (2)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

  7.行政诉讼证据有何特殊性

  (1)证据种类多样性,具有其他诉讼所不具有的现场笔录;

  (2)证据来源特定性,主要来源于行政程序,主要由被告行政机关向法院提供;

  (3)证明对象单一性,证明对象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4)举证责任特殊性,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5)证据内容专业性,不同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同的专业特点。(1分)

  8.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是哪些?

  答: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 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中院管辖:

  第一、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 1 分)

  第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第三、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

  9.原告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1)起诉的一般条件: 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个人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的时间条件:未超过诉讼时效。

  (3)起诉的程序条件:符合法律中关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之间程序衔接的规定。

  10.美国司法审查的特点 ?

  答:(1)司法审查的范围相当广泛。

  (2)与美国联邦制相应,法院系统分为联邦和州两个体系,对行政案件的管辖权也在联邦和州之间作一划分。

  (3)司法审查的原告资格定位在因行政机关的行为而遭受到不法侵害以及不利影响或损害的人,因此原告的范围比较宽泛。

  (4)司法审查不仅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涉及是否专断、反复无常、滥用自由裁量权和有无可定案证据等合理性问题

  (5)美国司法审查贯彻成熟原则和行政救济穷尽原则。

  11.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答:

  (1)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

  (2)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既职权行为。

  (3)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

  (4)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确已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的大学和范围可以确定。

  12 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

  3) 公开审判制度

  4) 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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