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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十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11月28日]  【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将10件新试制的A产品赠送给X公司,单位成本为12000元。

  (2)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自产B产品100件,不含税单价4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截至月底,对方仍未提货。

  (3)取得含税咨询服务收入10500元,同时收取逾期付款利息100元。

  (4)扩建职工活动中心领用库存甲材料,成本为10000元,同时领用自产的B产品10件。

  (5)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库存乙材料1600公斤,每公斤成本为40元。

  (6)从X银行贷款30万元,支付利息15000元。

  (7)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共计80000元。

  已知:甲材料和乙材料均系上月外购,并已抵扣进项税额;A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中企业的销项税额并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2)中企业的销项税额并说明理由。

  (3)计算业务(3)中企业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对增值税的影响金额并说明理由。

  (5)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业务(1)中企业的销项税额=10×12000×(1+10%)×13%=17160(元)。

  企业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视同销售货物,应按如下顺序确定销售额: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③按组成计税价格。

  (2)业务(2)中企业的销项税额=100×4000×13%=52000(元)。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不论货物是否发出,按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业务(3)中企业的销项税额=(10500+100)÷(1+6%)×6%=600(元)。

  (4)业务(4)中企业的销项税额=10×4000×13%=5200(元)。

  业务(4)中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10000×13%=1300(元)。

  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而将外购材料用于职工福利,无需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5)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0000-(1300+1600×40×13%)=70380(元)。

  管理不善造成的材料丢失属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2019年综合题改)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洗衣机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乙公司(一般纳税人)购进生产用零部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0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13%);同时,委托丙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运输该批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2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9%)。

  (2)从境外丁公司进口货物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120万元,关税为12万元,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适用增值税税率13%。

  (3)接受戊公司(一般纳税人)的洗衣机广告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5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6%)。

  (4)采用折扣方式销售X型洗衣机一批,该批洗衣机销售额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折扣额为2万元(不含增值税)。

  (5)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Y型洗衣机一批,2019年7月2日收取全部预收款5.65万元(含增值税),该批产品于2019年7月15日发出。

  (6)将一批新试制的Z型洗衣机赠送客户,该型号洗衣机尚无同类市场销售价格,该批洗衣机的生产成本为3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

  己知: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均可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业务(1)中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甲企业业务(2)中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甲企业业务(3)中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4)计算甲企业业务(4)中应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甲企业业务(5)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何时?说明理由。

  (6)甲企业业务(6)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业务(1)中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13%+2×9%=1.48(万元)。

  【解析】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和适用税率(本题已直接给出)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业务(2)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额=(120+12)×13%=17.16(万元)。

  【解析】进口的货物不征收消费税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税公式=(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3)业务(3)中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5×6%=0.9(万元)。

  【解析】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和适用税率(本题已直接给出)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4)业务(4)中应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3%=2.34(万元)。

  【解析】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5)业务(5)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6)需要,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1+10%)×13%=4.29(万元)。

  【解析】(1)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2)该洗衣机无同类市场销售价格,应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计算;(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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