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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师考试《造价管理》章节讲义:第一章相关法规与制度1

来源:考试网  [2016年3月3日]  【

  第一章 相关法规与制度

  分二节:相关法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其他)其中其他(价格法、土地管理法、保险法、税收)

  相关制度(价格管理、资格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第一节 相关法规

  (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其他)

  一、 建筑法

  建筑法的适用范围

  (一) 建筑许可分二类

  1、 施工许可

  申领规定:8条件

  施工许可申领8条件

  用地规划拆迁完,

  施工设计质安全,

  资金落实是关键,

  法律规定特殊办。

  有效期规定:3个月,2次,6个月

  中止复工规定:1个月,一年,6个月

  2、 从业资格

  (1) 单位资质

  (2) 人员资格

  (二) 发包和承包

  1、 发包方式:直发和招发,禁肢解、禁指定

  2、 承包

  (1) 资质:有资质,禁超范围,禁出让

  (2) 可联合,就低不就高

  (3) 可分包,须认可,做主体

  (4) 禁转包、禁肢解、禁无资质、禁二次分。

  (三) 工程监理

  1、 定义:有主体,受委托,有依据,有对象,做工作。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2、 三方关系:

  3、 三种情况:公平、公正、公开;设计问题要报告,施工问题要求其改正。

  (四) 安全生产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设计按安全规程,施工按安全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负责制:

  装修拆除安全规定;有设计方案,有保证。

  (五) 质量管理

  业主自律,勘察设计规范,施工负责,竣工验收,保修。

  二、 合同法

  (一) 主体三类: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和公民的区别:自然人(出生)包括公民(国籍),又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法人:4条件:依法成立,财产经费,名称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2类:企业和非企业。

  其他组织:(各类机构的分支或经营者)

  (二) 基本原则5个

  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

  (三) 构成

  三部分:总则、分则和附则。

  总则: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分则:15种合同类型: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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