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针刺注意事项
①.患者在过于饥饿、疲劳,精神过度紧张时,不宜立即进行针刺。对身体瘦弱,气虚血亏的患者,进行针刺时手法不宜过强,并应尽量选用卧位。
②.妇女怀孕三个月者,不宜针刺小腹部的腧穴。若怀孕三个月以上者,腹部、腰骶部腧穴也不宜针刺。
至于三阴交、合谷、昆仑、至阴等一些通经活血的腧穴,在怀孕期亦应予禁刺。如妇女行经时,若非为了调经,亦慎用针刺。
③.小儿囟门未合时,头项部的腧穴不宜针刺。
④.常有自发性出血或损伤后出血不止的患者,不宜针刺。
⑤.皮肤有感染、溃疡、瘢痕或肿瘤的部位,不宜针刺。
⑥.对胸、胁、腰、背脏腑所居之处的腧穴,不宜直刺、深刺。肝、脾肿大、肺气肿患者更应注意。
⑦.针刺眼区和项部的风府、哑门等穴以及脊椎部的腧穴,要注意掌握一定的角度,不宜大幅度的提插、捻转和长时间的留针。以免伤及重要组织器官,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
⑧.对尿潴留等患者在针刺小腹部的腧穴时,也应掌握适当的针刺方向、角度、深度等,以免误伤膀胱等器官出现意外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