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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重点知识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7年5月23日]  【

  D.委托方提供原料、材料和全部辅助材料的

  【答案】BD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须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加工的消费品。选项AC两项中加工所需原材料均属受托方提供,故不能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在消费品报关进口后,按照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示例】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A.关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

  B.(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C.关税/(1+消费税税率)

  D.(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答案】D

  【解析】因消费税设计为价内税,故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05年3月进口100辆小轿车,每辆车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4.3万元,缴纳关税4.1万元。已知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76 B.87 C.123 D.160

  【答案】D

  【解析】应纳消费税=[(14.3+4.1)/(1-8%)]×8%×100=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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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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