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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考试法律章节知识点讲义:第六章

来源:考试网  [2019年8月16日]  【

第四部分 法律

第六章 公司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比较重要,学习难度较大,法律条文规定多,需要记忆的数字较多,一些相对不太好记忆的可以放到考前突击记忆。

第1节 公司法概述

  【知识点】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1.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共同特征:

  ①公司能够起到财产分割和破产隔离的作用。

  财产分割:指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的财产严格分割开来,相互独立。

  破产隔离: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公司破产时,不会影响到股东的其他财产的安全。

  ②公司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和活动,具有“永续”性。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 )。

  A.有公司名称

  B.有公司住所

  C.股东人数不少于2人

  D.股东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E.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

  【答案】ABD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少为1人,没有注册资本限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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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有限责任公司

  【知识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  )。

  A.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修改公司章程

  D.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

  【答案】C

第3节 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点】 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权利机构)

  1.会议类型

  (1)频率:每年一次年会

  (2)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最多是( )。

  A.5人

  B.9人

  C.13人

  D.19人

  【答案】D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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