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理财规划师 >> 助理理财规划师(三级) >> 专业能力考试试题 >> 甲与乙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两个月

甲与乙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两个月

来源:焚题库   2018-03-05   【
单选题甲与乙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两个月,后因经济问题双方争吵而不再同居,但仍有来往。半年后,乙发现甲与丙同居生活,便诉至法院,要依重婚论处。人民法院认为,甲的上述行为( )。

A.构成重婚

B.不构成重婚

C.属于事实婚姻而不构成重婚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参考答案:B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涉及考点

专业能力考试大纲

七、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