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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物》考前密训试题及答案(一)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11月6日]  【

三、简答题

1.2019年4月5日,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大楼一座,该大楼用于公司办公,该企业将其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假设会计上分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

4月20日,该企业取得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勾选确认,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9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简述进项税额抵扣的方法并根据上述资料作出该企业2019年4月份的会计分录。

(2)2020年3月,该企业决定将此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专用。请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纳税人购入不动产用于应税项目,可凭票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00

贷:银行存款               10900000

(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10000000-10000000÷10÷12×11)÷10000000×100%=90.83%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900000×90.83%=81747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8174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17470

2.丙公司共有股权10000万股,甲公司持有丙公司100%的股权,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甲公司将持有的丙公司80%的股权让乙公司收购,然后丙公司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

假定收购日丙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50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0000万元。那么甲公司是否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如确认,请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为多少?

(2)请阐述该股权收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

(3)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请阐述该股权收购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应如何处理?

(4)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乙公司以100%股权形式支付80000万元,请计算甲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和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5)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2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请计算甲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和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正确答案』

(1)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那么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10000×80%×10-10000×80%×8=16000(万元);

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10000×80%×10=80000(万元)。

(2)该股权收购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

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3)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那么股权收购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丙公司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②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丙公司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③乙公司、丙公司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4)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乙公司以100%股权形式支付80000万元:因为该股权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所以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甲公司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64000(万元)

(注: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64000(万元)

(注: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5)假如该股权收购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2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

因为该股权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所以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0-64000)×(8000÷80000)=16000×10%=1600(万元)

甲公司股东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64000×90%=57600(万元)(注: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乙公司取得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64000×(72000÷80000)+8000=65600(万元)(注: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其中非股权支付的部分要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3.A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一季度发生以下业务:

(1)转让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15万元;

(2)销售一批货物取得收入8万元(其中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万元);

(3)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1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5万元;

(4)出租不动产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

已知:上述业务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含税价款。A企业选择按季申报增值税。

问题:

(1)分析A企业2019年第一季度在申报纳税时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正确答案』A企业2019年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29万元(15+8+10-5+1),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免税标准,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提示】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因此A企业应以建筑服务收入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5万元作为销售额。

(2)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万元,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万元,应计算缴纳增值税。A企业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提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假设A企业转让自建不动产取得收入为20万元,其他收入均不变,分析A企业2019年第一季度是否还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正确答案』A企业2019年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34万元(20+8+10-5+1),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14万元,则A企业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14万元可以享受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20万元应照章纳税。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根据题干资料填写下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摘要)中所列字母金额。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1

A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B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

4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C

D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E

F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正确答案』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货物及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1

30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30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

4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50000

210000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50000

21000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提示】

(1)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填入第1和第2栏次“货物及劳务”列;

(2)销售一批货物取得除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收入5万元填入第10栏次“货物及劳务”列;

(3)将转让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15万元、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5万元(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和出租不动产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共计21万元填入第10栏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4.2018年12月,某市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7年5月以15000万元购买政府出让的一宗土地,并缴纳了契税,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

(2)自2017年6月起,对受让土地50%的面积进行一期项目开发,发生开发成本9000万元、管理费用680万元、销售费用560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600万元,该公司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50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

(3)2018年11月该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截止到11月底该项目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35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省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成本包含的项目。

(2)简要说明税务机关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

『正确答案』

(1)房地产开发成本指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2)根据税法规定,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项目已竣工验收,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为90%,在85%以上,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按照下列步骤计算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35000万元。

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5000×(1+3%)×50%×90%=6952.5(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9000×90%=81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600×90%+(6952.5+8100)×5%=540+752.63=1292.63(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350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金额=(6952.5+8100)×20%=3010.5(万元)

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6952.5+8100+1292.63+350+3010.5=19705.63(万元)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35000-19705.63=15294.37(万元)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率=15294.37÷19705.63×100%=77.61%,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5294.37×40%-19705.63×5%=5132.47(万元)。

5.A企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2018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税务师发现如下情况:

业务1:当年3月1日购买境内上市公司C的股票20万股,7月31日收到C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20万元,A企业认为该项收益属于免税收益。

业务2:当年5月1日购买境内未上市居民企业D的股权,12月31日收到从D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100万元,A企业认为该项收益属于免税收益。

业务3:当年8月1日转让其持有的国债,取得收益25万元,A企业认为该项收益属于免税收益。

业务4:当年9月30日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10万元,A企业认为该项收益属于免税收益。

问题:请判断A企业的上述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业务1:A企业的做法不正确,因为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享受免税优惠。业务1中A企业持有境内上市公司C的股票还不足12个月,所以该项收益不属于免税收益。

业务2:A企业的做法正确。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业务3:A企业的做法不正确,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转让国债取得的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业务4:A企业的做法不正确,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不属于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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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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