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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强化练习:物权法律制度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20年6月1日]  【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即使物权尚未确定、甚至不存在,也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有效性。

  2.

  【答案】B

  【解析】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3.

  【答案】D

  【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4.

  【答案】D

  【解析】(1)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乙有优先购买权;(2)丙没有优先购买权,是因为对承租人而言,只有转让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5.

  【答案】A

  【解析】(1)选项A: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委托物,而本题中的戒指是遗失物,即脱手物,所以程某并未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2)选项BCD:当转让人将所拾得的遗失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真权利人拥有选择权,或者放弃遗失物所有权向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孙某最迟应在2017年2月25日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故选项D正确;如果孙某依法请求王某返还时,王某并不能取得戒指的所有权,故选项B正确;2015年2月25日,孙某并未表示放弃遗失物所有权,故孙某仍为戒指的所有权人,选项C正确。

  6.

  【答案】D

  【解析】选项D: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CD

  【解析】从物不是主物的成分,只是作为主物发挥作用的辅助工具存在。

  2.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为继承,属于继受取得;(2)选项B:为先占,属于原始取得;(3)选项C:为建造,属于原始取得;(4)选项D:为取得孳息,属于原始取得。

  3.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而非登记机关)请求损害赔偿。

  4.

  【答案】BC

  【解析】(1)选项B:不动产的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设立,所以,10月10日,邓某的抵押权设立;(2)选项C:老刘与石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对小刘继续有效。

  5.

  【答案】BC

  【解析】农村集体物权将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作商业开发,若有开发需求,须由国家先将土地征归国有,然后再由国家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入市场进行商业开发;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6.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故孙某不能基于租期未到来对抗宋某的拍卖行为;(2)选项CD:抵押人将已经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

  【答案】BC

  【解析】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直接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若超过债权数额,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若不足债权数额,债务人负继续清偿义务,只不过剩余债权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

  8.

  【答案】AB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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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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