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 考试辅导 >> 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 2022出版资格考试中级实务章节精讲:关于音像制品管理规定​

2022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中级实务章节精讲:关于音像制品管理规定​

来源:华课网校  [ 2022年04月15日 ]  【

  考点:国家关于音像制品管理的规定

本章练习 高频考点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资料来源华课网校校老师主讲教材精讲班课程,获得课程讲义,题库试题,章节训练,考前模拟等辅导资料,请推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一、关于音像制品出版的规定

  音像制品出版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出版活动。

  音像出版单位可以制作音像制品,也可按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规定办法办理一定手续后与港、澳、台或国外组织、个人合作制作音像制品。

  设立音像出版单位,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级出版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审批。主办单位收到批准后,向所在 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登记,领取《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出版单位持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音像出版单位和经批准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的其他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

  音像制作单位接受委托制作音像制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委托的出版单位订立制作委托合同;验证出版单位的《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或本版出版物的证明)和由出版单位盖章的委托书。

  音像制作单位不得出版、复制、批发、零售音像制品。

  三、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的规定

  音像出版单位可以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进口音像制品的出版业务。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应报国家出版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审查。根据国家版权局规定,音像出版单位进口音像制品,应将著作权贸易协议、原始著作权证明书、著作权授权书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认证后登记。

  音像制品进口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报送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审查的样片原有名称和内容。与对方签订的进口协议(或合同)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

进入课程中心,查看更多课程讲义,听视频讲解>>>

  .....

扫码入群领取历年真题、咨询报考信息>>>

  更多试题》》 出版资格考试题库(每日一练+高频考点+章节训练+历年真题)

 2022年出版专业资格网校校三大课程,早学习,早拿证!助力梦想成真>>>                

   出版资格考试图片取证有方↓

领航协约班            适合没有基础,想要系统性学习的学员            点击进入试听            

尊享畅学班 

适合基础薄弱需要专门辅导的学员            点击进入试听            

菁英VIP班                

适合有基础,看中性价比的学员            点击进入试听            
责编:qingqing

报名指南

出版专业备考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更多+ 焚题库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焚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