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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历年章节考题:第四章 第三节_第3页

来源:华课网校  [ 2019年09月10日 ]  【

  三、综合题

  1.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最后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 2 位。)[2013 年真题]

  李军是一位军事家,他带兵打仗的经历极富传奇色彩。甲出版社认为,若出版以李军的战斗经历为主题的传记,能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于是向李军约稿。李军所在的部队认为此事对部队建设很有意义,予以 大力支持。考虑到李军年事已高且没有子女,还指派文化干事高文强协助完成传记的写作。李军同意部队机关的 安排,但没有就著作权方面的事宜与高文强作任何约定。

  李军以口述的方式介绍自己的经历,并提供大量翔实的素材。高文强将李军的口述先录音,然后整理撰写成 书稿,交由李军修改后最终定稿。李军对高文强的工作很满意,特别给高文强所在部队写信表示感谢。部队机关 为此向高文强颁发了奖金。

  书稿完成后,甲出版社与李军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中约定,出版社按照 60 元/千字的标准向作者支付基本稿酬,按国家版权局规定的标准支付印数稿酬。基本稿酬与印数稿酬均在图书出版后 1 个月内付清。甲出版社按 实有正文的字数与版权页记载的印数支付稿酬。

  李军交稿后不久就去世了。又过了几个月,这部名为《烈火战神》的传记作品出版。该书封面、扉页等处的 作者姓名都只署“李军”。正文部分共有 300 面,每面排 29 行,每行排 30 字;各个部分中的空白行共计 60 行。

  版本记录记载的印数为 5500 册,字数为 265 千字,定价为 28 元。 图书出版后,甲出版社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李军的妻子周蓝支付了稿酬。

  图书出版 2 个月后,高文强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他为完成该作品付出了很多劳动,甲出版社却没有在图书 上为他署名。周蓝对该作品的创作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却独占了出版社支付的稿酬。因此,高文强指控甲出版社 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周蓝侵犯了他的获得报酬权。甲出版社和周蓝在法庭上对高文强所说的事实没有异议,但都 认为自己没有侵犯高文强的合法权利。

  法院经过审理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李军是涉案作品唯一的原始著作权人,并作出了判决。 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高文强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题二:为什么周蓝应获得稿酬? 问题三:甲出版社应向周蓝支付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四:周蓝是否侵犯高文强的获得报酬权?

  【答案】

  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高文强的署名权?为什么? 答:甲出版社没有侵犯了高文强的署名权,具体分析如下: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体现了作者同作品的必然联系。作者有权在自己的作品 上署真名,署假名(笔名),也可以不署名。对此,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署名权还体现为作者对自己创作的 作品有权禁止他人在其上署名,禁止他人故意冒用自己的姓名去发表、制作或出售假冒作品。

  本题中,高文强不是该书的著作权人,李军也没有与他约定过为其署名。

  问题二:为什么周蓝应获得稿酬? 答: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在作者死亡后由相应的继受著作权主体根据作者生前的意思表示来行使。继受著作权主体是指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接受转让等方式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依法取得著作权的 自然人或组织。国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成为继受著作权主体。继受著作权主体包括著作权继承者和受遗赠者和 著作权转让中的受让人。

  本题中,李军去世后,周蓝是该作品的继受著作权人。

  问题三:甲出版社应向周蓝支付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答:甲出版社应支付稿酬 16536 元,具体计算如下:

  (1)应付酬字数=每行字数×(每面行数×页面数-空白行)=30×(29×300-60)=30×8640=259200(字),应按 260 千字计。

  (2)基本稿酬=稿酬标准×千字数=60×260=15600(元)。

  (3)印数稿酬=基本稿酬×(印数÷1000)×稿酬标准=15600×(6000÷1000)×1%=936(元)。

  (4)稿酬总数=基本稿酬+印数稿酬=15600+936=16536(元)。 问题四:周蓝是否侵犯高文强的获得报酬权?

  答:周蓝没有侵犯高文强的获得报酬权。周蓝是该作品的继受著作权人,有权获得报酬。

  2.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 2 位。)(本题 20 分)

  [2010 年真题]

  2005 年 2 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 T.B.Fleming 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 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 年 4 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 T.B.Fleming 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 3 个月内向陈国平 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 50 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

  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2006 年 2 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 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 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 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 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 著陈国平译”的记 载。

  《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 30 行,每行排 28 字。该书正文部分共 220 面,其中有 5 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 85 行;还有出版前言 2 面,目录 2 面,末尾的空白合计 12 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 5200册,字数为 188 千字。2006 年 4 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 8214 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1036 元后的数额。

  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 2006 年 4 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 3 种书的内容,并按 20 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 年 5 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 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 9400 元(即 50×188=9400),实 际上只付 9250 元(8214+1036=9250),少付 150 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 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

  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 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 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 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

  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 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 3 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甲出版 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

  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陈国平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题二:从图书出版规范的角度看,甲出版社在涉案图书的译者署名方面是否有过失?为什么?

  问题三:甲出版社究竟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题四:乙报社连载涉案图书内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陈国平的署名权?为什么?

  答:甲社没有侵犯陈国平的署名权。因为该书在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及版本记录中都已经清楚标 明陈国平的译者身份。

  问题二:从图书出版规范的角度看,甲出版社在涉案图书的译者署名方面是否有过失?为什么? 答:甲社在涉案图书的译者署名方面有过失。按我国出版业的规范,翻译图书的面封应标明作者和译者姓名。

  问题三:甲出版社究竟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答:甲社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9150)元。具体计算过程为: 计算稿酬时的字数需扣除版面字数中的一些空白行,而版面总字数=一个版心的版面字数×本书刊的正文总

  面数=每行字数×每面行数×本书刊的正文总面数=28×30×220=184800(字) 付酬字数按图书中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末尾排不足一行或占行题目,按一行计算。实有正文总字数中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付酬字数=版面总字数-空白行数的字数=184800-85×28=182420(字)=182.42(千字)≈183(千字) 稿酬=付酬标准×千字数=50×183=9150(元)。

  问题四:乙报社连载涉案图书内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合法。因为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甲出版社,乙报社是在得到著作权人授权后才使用的,并按合同约定向甲出版社支付了使用费。

  3.某期刊编辑部发现互联网上有一篇作品非常好,很想转载,但不知如何与作者取得联系,于是在转载这 篇文章的同时,在刊物上作了附注说明:“请作者及时与本编辑部联系,领取稿酬。”作者知道后,认为期刊编辑 部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也支持作者,责令期刊编辑部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2003 年实务 真题]

  该期刊编辑部为何被认定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侵犯了哪些权利?

  答:

  (1)因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使用其作品。

  (2)侵犯了复制权、发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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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chen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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