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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证券从业投资银行业务考试题详解(4)

来源:考试网  [2018年2月22日]  【

  1、在创业板上市的甲公司,董事会成员11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有(不考虑其他因素且各选项无关联):(不定项选择)

  A.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4名。

  B.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5名成员,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其余4人为独立董事,董事长和2名独立董事都是会计专业人士。

  C.甲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签名人员为全体董事。

  D.甲公司于2009年11月11以股东大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E.甲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会议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授权内容不违反《公司法》规定且不涉及甲公司重大业务和事项。

  参考答案:E

  解析: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3.1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3.2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2.3.3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

  2.3.4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在董事会中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公司章程中应当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做出规定。

  2.3.5 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等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

  2.3.6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2.3.7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成员在会议闭会期间行使除前两款规定外的部分职权,但授权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公司章程应当对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六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第五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五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十七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八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三、《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对c,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董事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根据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对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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