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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学考试《劳动法》复习题及答案_第3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9月22日]  【

  四、 辨析题 (每小题5分,共15分)

  1、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被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社会关系(1分)。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1分)。区别:范畴:前者属于经济基础。后者属于上层建筑(1分);产生前提:前者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产生。后者是将劳动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畴(1分);内容:前者具有从属性。后者具有权利义务关系(1分)。

  2、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1分)联系:主体双方合意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和制约。(1分)

  区别:主体:前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后者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方式:前者双方合意,平等协商。后者合意并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程序;目的:前者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后者明确劳动基准规范;内容:前者必备法定内容,可约定内容。后者明确劳动基准;效力:劳动合同只能高于或等同于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前者双方有违约都承担责任。后者只适用用人单位。(3分)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年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的物质帮助或补偿。商业保险是指公民就人身或财产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遭遇风险时获得救济。(1分)相同:属于保险的范畴。都具有抵御灾害、风险,转移风险的作用。(1分)

  区别:对象:前者以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对象。商业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客体:社会保险的客体为劳动风险,商业保险则以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资金来源:社会保险则是由用人单位、国家、个人三方负担,商业保险则是一般被保险人个人负担;机构的经营目的: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种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国家对劳动者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具有物质帮助性和非营利的目的,商业保险的运营机构为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保险原则: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原则,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劳动者和个人必须参加,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交纳保险费,商业保险则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是否参加保险完全自愿;调整的法律: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和保障法调整,商业保险是由保险法调整。(3分)

  五、简答题(第1小题6分,第2小题4分,第3小题6分,共16分)

  1、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度及工资的支付?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应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正常的身体健康情况下,每日延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3分)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情况: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劳动报酬;公休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2分)

  (3)法定节假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1分)

  2、工资请求权的特点有哪些?

  (1)劳动者在法定工作的时间内,有效地完成用单位规定的任务,实现劳动过程,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 (1分)

  (2)工资请求权的转让受到限制(1分).

  (3)优先支付工资的权利. (1分)

  (4)工资请求权的救济程序特殊性,先仲裁,不服仲裁再诉讼。(1分)

  3、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1分)主体适格: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劳动能力、人身自由;(1分)订立程序经要约和承诺;(1分)双方合意;(1分)形式合法;(1分)内容合法;(1分)

  六、案例分析题(第1小题7分,第2小题6分,第3小题6分,共19分)

  1、煤矿决定招收井下作业工人50名,其中有20名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拿出事先印好的劳动合同要求工人签字。合同中的内容包括:(1)婚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2)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3)职工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60天以前通知用人单位。(4)职工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5)在合同期内工人患矽肺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6)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年休假。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

  试分析:(1)该煤矿招收工人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行为?为什么? (2)该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有违反法律情况?为什么? (3)该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1)有,招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2分)

  (2)有,劳动合同订立应双方平等协商,自愿,此合同由用人单位事先印好。(2分)

  (3)有,婚丧假期应支付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职工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合同期间劳动者患矽肺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医疗费。(3分)

  2、某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作为本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某公司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没有。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定三种情形:劳动者过错、非劳动者过错、经济性裁员;(3分)也可以由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2分)公司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只以自己利益为重,违反劳动法规定。(1分)

  3、胡某与某私营皮革制造厂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劳动过程中出现伤残,责任自负。1995年8月,胡某在操作机器时,因皮带断裂而砸伤左手,住院治疗20多天,需交往院费、手术费、药费等人民币共计52,760.80元。出院时,该厂只支付治疗期间工资,医疗费用全部由职工自理。为此,胡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厂支付其全部医疗费用。

  试分析:(1)本案该如何依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2)劳动合同中规定“伤残责任自负”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作出裁决?

  (1)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胡某的住院费、误工费及因公伤所产生的费用。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公伤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因工负伤医疗费。(2分)

  (2)无效,用人单位以此来免除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2分)

  (3)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裁决支付胡某的因公负伤所需的费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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