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当前位置: 中华考试网 >> 中考 >> 中考资讯 >> 中考报名 >> 广东中考报名 >> 文章内容
  

广东中考改革: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12月22日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发布《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将物理、化学和生物中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意见》要求,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时,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各市可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

  《意见》还提出要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我要提问】【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中华自考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中华自考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