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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考: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12月22日 ]

  2018年起,广东中考在考试方式和招生录取方面将迎来变化。12月20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发布《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将物理、化学和生物中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意见》自2018年1月20日起实施。

  成绩呈现

  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

  在考试成绩呈现方面,《意见》提出,考试成绩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市仅以“等级”呈现成绩,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

  《意见》还要求,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学校要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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