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经济法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练习题五

来源:华课网校  [2021年7月1日]  【

  1、甲向乙借款1万元,到期没有偿还,而甲的经济状况十分糟糕,除了下列权利外别无财产可供偿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乙可以代位行使甲的权利是()。

  A.甲对其儿女的请求支付赡养费的权利

  B.甲对其母的继承权

  C.甲对其债务人所享有的偿还货款的请求权

  D.甲因被第三人打伤而对第三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答案]C

  [解析]专 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成为代位权的标的。所谓专 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A、B、D三项中关于赡养费、继承权、损害赔偿方面的权利专 属于债务人自身,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2、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8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直接要求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偿还欠款

  B.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C.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D.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提分冲刺题库(三科) 限时优惠购买
等级:★ 无纸化模拟系统 ★   历年真题+考前试卷

  3[.判断题]甲环保局以其设备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有效。()

  [答案]错

  [解析]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无效。

  4、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A.1/2

  B.1/3

  C.1/4

  D.1/5

  [答案]B

  [解析]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5[.判断题]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由乙公司作一般保证人。甲公司到期不还贷款,银行要求乙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乙公司可以拒绝其要求。()

  [答案]对

  [解析]因为乙公司是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银行只能先向甲公司追偿,当甲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时,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6、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选项的表述错误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B的表述错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

  7、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其提供担保,但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该银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有()。

  A.要求甲企业履行全部债务

  B.要求乙企业履行全部债务

  C.要求丙企业履行全部债务

  D.要求丁企业履行全部债务

  [答案]ABCD

  8、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为支付货款,甲家具厂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签章。乙木材公司为向丙房地产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房地产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房地产公司因需向丁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工程公司。丁工程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房地产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工程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工程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工程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劳务派遣公司。

  甲家具厂收到乙木材公司的木材后,发现木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劳务派遣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进行追索?

  (3)若戊公司在A银行拒绝付款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可否以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案](1)A银行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

  (2)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

  (3)不能。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4)属于伪造行为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