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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造价工程技术人员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_第4页

来源: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年11月26日]  【

第四章 职业活动与任务

  4.1前期

  4.1.1 前期阶段

  公路工程造价职业活动前期阶段含项目投资估算环节(项目建议书估算、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初步设计(修正)概算环节,施工图预算环节。

  前期阶段公路工程造价职业活动包括资料收集、外业调查、设计方案经济比选、造价文件(估算、概算、预算)编制。

  4.1.1.1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

  应根据勘测方案,编写事先指导书,明确人员分工、资料收集目录、对口单位等,保证工作的进度及质量。

  (1)造价文件依据

  a)国家、交通运输部及其他各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估算、概预算的标准。主要包括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与上述标准配套的补充说明、附件,及其他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b)项目上阶段批复文件、评审意见及咨询报告;

  c)项目所在地的补充指标、定额及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d)各专项费用委托合同及协议;

  e)项目所在地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分类,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及依据;

  f)同地区、同类型项目造价经济指标、专项费用和历史数据。

  (2)材料、主要设备信息价格

  a)收集当地交通行业、建筑行业材料价格信息;

  b)调查主要材料的供应厂家及价格、运距;

  c)调查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性材料的价格信息,包括料场的价格及料场分布情况;

  d)调查当地取土资源费,建筑垃圾消纳费标准;

  e)收集大型设备、机电设备的规格型号及价格。

  (3)有关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查

  a)根据深度要求不同,调查取、弃土场位置,取弃土厚度,水土保持恢复措施;

  b)根据深度要求不同调查沿线主要工点、重要控制点、重要交叉节点,熟悉现场总体情况;

  c)根据深度要求不同调查临时便道、预制场、堆料场、加工场、拼装场及拌合站等位置、规模及临时用地面积规模;

  d)调查特殊结构、特殊环境的桥隧等构造物的施工条件,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计划。

  (4)征地拆迁调查

  a)调查各方案线路红线范围内土地类别、等级、数量及权属情况;

  b)调查各方案线路红线范围内地面附着物、地下埋置物的分布、数量及权属情况。

  4.1.1.2汇总收集工程量及征拆数量

  按照质量控制程序要求,接收各专业设计提供的各比选方案的工程量、设备数量进行必需的计算、整理、分析,及时对发现的问题与专业设计进行反馈,避免“差错漏碰”。

  统计各路线方案征地范围内的永久占地及附着物、埋置物的类别、数量、权属;统计临时工程所需,以及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数量。

  4.1.2设计方案经济比选

  根据不同的单项方案、专项方案、局部路线方案、构造物型式方案的工程量,不同的深度环节分别套用指标、定额或已有数据,进行经济比选,从经济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总体推荐方案和比选方案进行造价计算,进行经济性比较,为设计方案比选提供支撑。

  4.1.3造价文件编制

  公路工程前期阶段各环节造价文件编制应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等行业标准。

  4.1.3.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工程费用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理、气象等基本情况,选定各费率标准,确定费率文件;依据价格信息和材料调查资料,合理经济地选择料场、确定经济运距,编制材料单价文件。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环节,根据工程量深度不同套用估算指标、概预算定额,或相关历史数据,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初步设计概算环节确定施工方案,计算需套用定额计算的施工措施类费用所需的数量,如钢护筒、钢板桩、钢围堰、桩基工作平台、桥梁支架、场地硬化处理面积等;初拟施工方案设计;摘取统计与工序及概算定额相对应的工程数量;选取概算定额、输入工程量、取定费率类别,并进行必要的调整;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对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需增加技术设计环节,并相应编制修正概算,根据技术设计阶段对初步设计内容的深化,对建设规模结构性质、工程数量进行必须的修改,变动部分工作内容,修正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环节确定施工组织计划,计算套用定额计算的施工措施类费用所需的数量,如钢护筒、钢板桩、钢围堰、桩基工作平台、施工挂篮、桥梁支架、预制底座、吊装设备、预制场等的施工场地面积及硬化处理面积;进行施工组织计划设计;摘取统计与工序及预算定额相对应的工程数量;选取预算定额、输入工程量、取定费率类别、并进行必要的调整;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设备费用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环节,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同类项目或管理部门的调查,了解工程运营所需的设备、养护机具、工具器具的数量,进行核算,依据同地区类似项目的估算、概算经济指标计算设备费用,或参考《公路工程估算指标》附录数据确定设备购置费。

  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环节,根据设计提供的设备清单、调查价格及运距,按照相关规定计算设备购置费用。

  (3)其他专项费用

  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或《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等法规、标准的规定,计算安全生产经费、信息化管理费用、竣工文件编制费等专项费用。

  4.1.3.2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应根据各方案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及调查的地面附着物、地下埋置物的情况,以及公路建设需使用海域或者路产购置等情况需发生的费用,国家有关法规及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已有的项目,按标准计算;其余的按照评估结果、权属单位的费用估算或同类项目历史数据计算。

  4.1.3.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建设项目管理费

  建设项目管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等费用根据设计深度不同,分别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或《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费率计算。

  (2)研究试验费

  根据各环节造价文件深度要求不同,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费率或拟研究的课题测算的费用计算。

  (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包括预、工可编制费、勘察设计费、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编制费,根据各环节造价文件深度要求不同,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费率或委托合同计算,或按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编制。

  (4)专项评价(估)费

  包括依据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评价(评估)咨询的费用,根据各环节造价文件深度要求不同,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费率或委托合同计算,或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编制。

  (5)工程保通管理费

  包括保通便道、航道保通、运营铁路保通等管理费,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计算。

  (6)建设期贷款利息

  根据项目资金筹措方式确定的不同的资金来源的比例及利率,按需付息的分年度投资计算。

  (7)新增费用

  如有新增费用,需列出新增费用的计算依据。

  4.1.3.4完成编制说明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要求的内容和项目特点,完成编制说明,主要内容为造价文件的编制依据、采用的计价依据、与造价有关的文件、造价金额、主要资源的总消耗量情况、经济比较,以及其他需要说明单问题,并重点分析与前一阶段造价文件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程量等的对比变化情况及原因。

  4.2实施

  实施阶段职业活动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或控制价)、投标成本测算与投标报价、工程定标与工程合同签订、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和造价管理台账等内容。

  4.2.1编制依据

  (1)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

  (2)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基础性文件。

  (3)所在地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以及其他费用的计价标准等。

  4.2.2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或控制价)

  (1)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或控制价)文件应完整、准确、直观地反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单个合同段,或多个合同段汇总的设计工程数量、实物工程、措施项目等内容。

  (2)分析招标项目水文、地质、环境、社会要素及条件,策划最佳的招投标方案,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

  (3)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招标范围及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编制采用的依据、工程量来源、主要计量支付规则。

  (4)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标底),并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

  (5)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设计文件的批复情况、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建设规模等。

  b.采用的造价依据,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的单价依据或来源,其他费用或费用信息等。

  c.与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等。

  d.造价总金额,人工、钢材、水泥、沥青等主要能源的总消耗量,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与批复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的费用对比情况。

  4.2.3投标成本测算与投标报价

  (1)研读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基础资料,分析投标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项目要求。

  (2)复核工程数量,分析项目疑难点、重点,参加现场考察,调研招标项目水文、地质、环境、社会要素及条件,汇总项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现场踏勘中的疑问,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3)结合施工组织设计、企业成本价格等资料,统筹考虑环境和条件,分析项目目标成本。

  (4)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拟定最佳投标报价。

  4.2.4工程合同签订

  (1)同对方进行合同谈判,确定合同内容;

  (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拟定工程承包合同。

  4.2.5计量与支付

  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段分期编制,应保持前、后期数据的连续性和逻辑关系。计量报表应如实反映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报表应准确反映应支付金额。

  4.2.6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费用文件的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设项目造价文件批复情况、工程变更的主要原因、相关的会议纪要等依据。

  ②采用的造价依据,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源,其他费用标准或费用情况等。

  ③工程变更前、后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量及费用变化情况。

  ④其他与造价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2)工程变更费用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般按单个工程变更分别编制。当变更工程内容相似或属同一个工程范围时,可将多个工程变更合并编制。

  ②完整、准确、全面反映工程变更前后的工程数量、单价、费用变化的情况。

  ③同一合同段应对本合同段的工程变更费用进行汇总,建设单位应对本项目全部的工程变更费用文件进行汇总,编制工程变更台账表、项目清单对比汇总表、工程量清单对比汇总表。

  ④施工预算形式的工程变更费用文件应按单个重(较)大设计变更工程编制。当变更工程内容相似或属同一工程范围时,可将多个工程变更合并编制。

  4.2.7造价管理台账

  (1)造价管理台账的编制说明应包括造价管理总体情况、造价文件批复、重(较)大设计变更、工程费用支付、重大造价变化及原因分析、预估决算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2)工程变更台账表应按合同段编制,按建设项目所有工程变更内容完整汇总,构成建设项目全面的工程变更造价信息。

  (3)造价管理台账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4.3结算(决算)

  4.3.1工程结算

  4.3.1.1资料收集

  (1)收集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结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收集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结算的编审规则、办法、标准、指标、定额等造价依据;

  (3)收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的确认和澄清、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4)收集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竣工图纸(如有)等;

  (5)收集现场签证、甲供材确认单、甲方定价材料设备确认单、材料价差调整、甲方指定专业分包等资料;

  (6)收集附属工程、追加工程、报废工程、工程索赔、工程反索赔等资料;

  (7)收集工程安全、质量、环保、现场文明施工、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8)收集工程交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9)收集其他相关的经济资料。

  4.3.1.2掌握现场动态

  (1)掌握并核实施工图与竣工图之间的多次动态变化情况;

  (2)掌握并核实施工变更等情况;

  (3)掌握并核实其他的动态情况。

  4.3.1.3工程结算

  (1)确定工程结算的目标、原则、依据、程序、方法、质量控制、时限要求等;

  (2)确定工程结算采用的工程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工程量、附属工程量、措施项目工程量(如有)、临时工程量、零星工程量、签证增减工程量等];

  (3)确定工程结算采用的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单价、类似单价、新增单价等);

  (4)确定材料价差调整增减费用;

  (5)确定甲供材、甲方定价限价材料设备费用;

  (6)确定补偿、追加、减少、索赔、反索赔等费用;

  (7)确定工人工资、社保、保险、税金等代扣代缴等费用;

  (8)确定计日工费用;

  (9)确定专业分包和甲方指定分包费用;

  (10)确定工程结算相关的其他费用;

  (11)确定工程结算费用;

  (12)编写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审查)报告。

  4.3.2工程竣工决算

  4.3.2.1资料收集

  (1)收集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收集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审规则、办法、规程、指标等造价依据;

  (3)收集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含造价文件,下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及其批复文件;

  (4)收集招标文件、招标清单预算、承包合同、变更文件、工程结算、造价管理台账(含变更台账)、工程计量支付文件与相关会议纪要等;

  (5)收集预留工程、尾工工程、竣工图纸等资料;

  (6)收集征地拆迁、用海、生态补偿等的合同(协议)和土地使用权确权证明等资料;

  (7)收集融资、勘察、设计、监理、研究、试验、检测、咨询、评估等的合同、变更、结算以及其它有关经济性资料;

  (8)收集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工程检验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开工报告、施工交工报告、专项评(价)估报告及验收报告、试验研究报告及验收报告等资料;

  (9)收集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预算、变化、批准等资料。

  (10)收集历年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经审批的历年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以及历年财务物质、统计、财务会计核算、劳动工资、中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如有)等有关资料;

  (11)收集公路建设项目有关附产品、简易投产、试运营(生产)、重载负荷试车等产生基本建设收入的财务资料等;

  (12)收集其他工程竣工决算的相关资料。

  4.3.2.2工程竣工决算

  (1)确定工程竣工决算编审的目标、原则、依据、程序、方法、质量控制、时限要求等;

  (2)确定各个合同段工程结算费用汇总,或者合同清单[含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工程项目清单(如有)、合同分项工程量清单(如有)]、工程变更清单(如有)、工程结算清单(如有)及其汇总;

  (3)确定建设项目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用结算汇总;

  (4)确定融资、勘察、设计、监理、研究、试验、检测、咨询、评估等结算费用汇总以及其他相关结算费用汇总;

  (5)确定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用汇总;

  (6)确定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结算费用汇总;

  (7)确定建设期贷款利息结算费用汇总;

  (8)确定代扣代缴增减建设成本费用汇总;

  (9)确定预留工程、尾工工程、报废工程费用;确定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0)确定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11)确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汇总;

  (12)对比分析工程造价与批准概算分部分项费用的执行情况;

  (13)编写工程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14)整理形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4.4造价审查

  4.4.1工程细目和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中提供的工程数量计算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的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等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参考公路工程概算、预算定额的工程细目,按施工顺序及应当发生的工序(或操作过程)逐项审查,避免工程细目重列或漏列,避免工程量的多计、少计或漏计。

  4.4.2定额与单价:审查采用定额的工程名称、种类、规格、计算单位等与概算、预算表中所列内容是否一致,工作内容是否相符。对定额中允许换算的部分(如模板周转次数、混凝土配合比)以及使用补充定额要审查换算方法与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人工工日单价是否符合规定,材料单价是否符合实际;

  4.4.3各种费率、规费、利润、税金:主要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现行政策的规定,是否与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一致。

  4.4.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注意各种计算基数和费率的选取,特别要掌握国家及当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各项收费标准。

  4.5造价补充依据

  4.5.1准备工作

  拟定编制方案,确定编制内容,制定工作计划。

  4.5.2收集资料

  收集现行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定额管理部门积累的各种参数资料;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实践资料;各种结构图(包括施工图)等。

  4.5.3补充预算定额编制

  4.5.3.1编制(或选用)各项基本定额

  (1)劳动定额的确定:采用技术测定法、统计分析法、经验估计法等方法测定劳动定额。确定定额的用工数量=(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

  (2)材料消耗定额的确定:采用现场观察法、实验室实验法、统计分析法、理论计算法等方法确定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1+材料损耗率%)。

  (3)机械台班定额的确定:确定机械1h纯工作正常生产率,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计算机械施工定额。

  4.5.3.2确定定额的项目与子目划分,确定预算定额的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编制定额成果。

  (1)根据选定的施工方法和图纸、资料,在“工程量计算表”上计算出补充预算定额所综合的统一施工定额项目的工程量;

  (2)根据子目划分的原则和综合误差在“定额子目划分平衡分析表”上划分定额子目;

  (3)根据取定的子目工程量,在“定额人工、机械台班数量计算表”上计算各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施工定额综合为预算定额应计算幅度差;在“定额工程材料消耗量计算表”上计算各子目的材料消耗量;在“其他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设备摊销费计算表”上计算各子目的其他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设备摊销费;

  (4)汇总各计算表,在“定额成果表”上编制完成各项目的定额成果。

  4.5.3.3写出定额编制说明,包括各项数据的取定依据、定额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填写“定额编制说明书”;

  4.5.3.4写出使用说明;

  4.5.3.5整理各种表格,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完成补预算定额的“初稿”,报有权部门备案。

  4.6养护

  4.6.1负责编制公路养护工程的总概算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施工图预算,做到编制及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4.6.2参加公路养护工程相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6.3编制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或控制价)。4.6.4协调编制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文件。

  4.6.5参与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重点进行商务评标。

  4.6.6参与公路养护工程相关合同的签订,明确公路养护工程的承发包范围,掌握合同主要条款。

  4.6.7参与公路养护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及材料设备采购。

  4.6.8审核公路养护工程的预结算和材料计划。

  4.6.9参加土石方、挡土墙、主体等工程实物量测定和隐蔽工程验收,要求做到实地测量,验收准确,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为结算工作积累准确的原始资料。

  4.6.10参加公路养护工程竣工验收,编写工程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4.6.11负责审核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并提出付款意见;对有争议的计量计价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变更对投资的影响提出意见。

  4.6.12参与公路养护工程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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