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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预习讲义:第三十九章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06月15日 ]  【

  第三十九章 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

  1.药品名称

  药品名称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药品名称一致。

  2.功能主治/适应症

  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一致。

  3.规格

  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规格一致。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如规格或包装规格不同,应使用不同的说明书。

  4.用法用量

  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用法用量一致。

  5.不良反应

  应当实事求是地详细列出该药品不良反应。并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或症状的系统性列出。

  6.禁忌

   应当列出该药品不能应用的各种情况,例如禁止应用该药品的人群、疾病等情况。尚不清楚有无禁忌的,可在该项下以“尚不明确”来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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