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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高效练习题(10)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4月11日 ]  【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高效练习题(10)

  1、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8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赔偿.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D.丙、丁的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动物致损侵权责任的承担与紧急避险损失的承担.这是一道要求判断因一行为引起连番后果的责任归属的复合题,有一定的难度,其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分析各种法律关系.丙的损失属动物致损,应由过错人甲承担,丁的损失是由丙的紧急避险行为引起的,亦应由甲承担,因该险情是由甲招致的.其法条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并且确定由丙公司偿还乙公司欠款.但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就甲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作任何约定.现乙公司要求偿还欠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债务应当().

  A.由丙公司承担债务

  B.由丁公司承担债务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各自承担一半债务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试题来源:[2017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宝典[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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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个月内予以追认.

  A.1

  B.2

  C.3

  D.4

  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我国《合同法》第48条明确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5、2007年1月5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2007年1月10日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

  A.2008年1月5日

  B.2008年1月10日

  C.2009年1月5日

  D.2009年1月10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6、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承担民事责任.

  A.本人

  B.第三人

  C.行为人

  D.行为人和第三人

  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7、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

  A.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C.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

  D.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8、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并且确定由丙公司偿还乙公司欠款.但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就甲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作任何约定.现乙公司要求偿还欠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债务应当().

  A.由丙公司承担债务

  B.由丁公司承担债务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各自承担一半债务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9、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地上权

  答案:D

  解析: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捕捞权等属于主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10、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物权可以分为().

  A.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B.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C.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

  D.主物权和从物权

  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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