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理论与方法 >>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重要知识点:宅基地闲置的处置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重要知识点:宅基地闲置的处置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4月29日 ]  【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重要知识点:宅基地闲置的处置

  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

  例题:农村居民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D)

  A.乡政府无偿收回

  B.县级政府无偿收回

  C.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

  D.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2017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网校培训: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网校辅导导师教材精讲+精选题解。各章节配备相应习题,清晰掌握巩固各考点;详细梳理各章节分值分布,明确考试重点,解析考试方向,临考提分必备。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纠错评论责编:sunshine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