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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重要知识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4月30日 ]  【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重要知识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抵押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抵押人必须对土地使用权享有处分权或处分能力。这种权力和能力不仅来自抵押人是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而且来自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争议。

  (2)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不转移占有,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抵押人保留对土地使用权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抵押人的这些权力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丧失。

  (3)抵押权人对拍卖或折卖土地使用权所得有优先受偿权。当抵押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或折卖,并对拍卖或折卖所得优先受偿。把土地登记代理人站点加入收藏夹

  (4)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只有抵押合同签订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才进入抵押财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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