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相关法律 >>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教材知识点讲义:合同的分类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教材知识点讲义:合同的分类_第4页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10月9日 ]  【

  七、为订约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根据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为谁的利益而订立合同的,可以将合同分为为订约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1.为订约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 是指订约当事人为自己直接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合同利益而订立的合同,这种合同只是合同订约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多数合同都是为订约人自己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承揽加工合同、租赁合同等。

  2.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是指订约人为使订约人以外的第三人直接享有和取得合同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关系中,签订合同的订约人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订立合同,而对于第三人来说,他虽然不是订约人,但却是合同所产生的债权主体,享有独立的权利和合同利益,因此,这类合同属于特殊的合同。例如,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约人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但是当投保人指定第三人为受益人时,该人身保险合同就称为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例题1:以下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是( )。

  A.受益人不是投保人的人身保险合同

  B.赠与合同

  C.委托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A

  解析: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人为使订约人以外的第三人直接享有和取得合同利益而订立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约人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但是当投保人指定第三人为受益人时,该人身保险合同就称为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例题2: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以2500万元依法取得了1公顷综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地上容积率为6,建筑密度为50%,可建一幢16层的商住综合楼和一幢5层办公楼。乙公司依法与甲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买办公用地使用权进行自建,成交价格为5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办公楼用地转让合同为( )。(2009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

  A.典型合同

  B.双务合同

  C.主合同

  D.从合同

  答案:ABC

  解析:该办公楼用地转让合同不是从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

  例题4: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W商场,总建设投资为5亿元。甲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了年利率为5.6%的开发贷款3亿元,贷款期为1年。乙公司于2005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合同规定建设期为12个月。乙公司对该建筑工程所有险种都投了保,保险双方事先约定了保险的最高赔偿限额,但保险标的实际价值要待保险事故发生后进行估算。在建设过程中,一场暴雨使商场外门廊地基发生了塌陷事故,但建筑主体并没有受到影响,责任鉴定结果为暴雨导致地基发生沉降引起的塌陷。此事故在保险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对乙公司进行了赔付。商场建成后,甲公司将商场首层商铺进行销售,成交均价达到了2000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 )。(200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

  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 C.要式合同 D.单务合同

  答案:AC

  解析:采取采取排除法选择。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不是无偿合同、单务合同。

1234
纠错评论责编:sunshine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