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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教材精讲: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3月7日 ]  【

  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一、掌握部分

  (一)名称变更登记

  1、 名称变更登记的概念与意义

  名称变更登记也称更名登记,是指在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因土地权利人名称或姓名的改变而进行的变更土地登记。

  (1)维护原土地正常的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

  (2)保持了地籍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为土地管理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基础。

  2、登记申请

  (1)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变更了的土地权利人,含自然人或法人和其他组织。

  (2)申请时限:名称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

  (3)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

  由土地登记机关发出的土地证书,其他权源证件如政府批地文件、交换协议书等一律无效。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等。

  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其他证明文件。

  3、权属审核

  (1)对土地权利证书的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查验证件、证明的真伪以及证件、证明的效力;

  (2)对名称变更证明文件的审核:应对户籍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进行审核。

  地址变更登记

  1、 地址变更登记概念与意义

  指因土地权利人住址改变而进行的变更土地登记,它可以维护法律的严密性和地籍资料的现势性,方便与该宗土地有关的登记案件或有关问题的处理。

  2、登记申请

  (1)申请人:地址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地址变更了的土地权利人。

  (2)申请时限: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地址的,应当在地址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地址变更登记。

  (3)应当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土地登记机关发出的土地证书;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等。

  地址变更证明文件。

  3、权属审核

  (1)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是土地权利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地址变更登记的要件,是土地登记机关据以进行土地权利人地址变更的依据。

  (2)土地登记人员应审核其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是否为户籍部门开具的或发出的;

  (3) 如企业法人的地址变更证明文件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经营更址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熟悉部分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1、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概念与意义

  是指经批准土地权利人依法变更土地用途或自然环境变化致使土地用途与原来不符而进行的变更土地登记。

  (1)保持土地登记资料现势性,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

  方便政府对土地的管理;

  (2)通过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把土地利用纳入政府的规划和控制之中,从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2、登记申请

  (1)申请人:国有土地用途发生变更申请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的申请人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申请人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2)申请时限:30日

  (3)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权属文件资料

  土地登记机关发出的土地证书;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土地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有批准权的部门批准用途改变的文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与政府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农业部门或其他有批准权部门的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交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用途改变的文件。

  3、权属审核

  (1)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应审核其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否为城市规划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有批准权的部门签发的;

  (2)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的。应审核签发用途变更批准文件的单位是否为有批准权的部门,是不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签发的;申请人提交的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都应该真实、合法、有效的。

  三、了解部分

  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意义及《土地归户卡》、土地证书填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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