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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_第6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8-09-24   【

  41、交通局将其扣押的产品拍卖抵缴罚款后仍有不足。对于剩余部分,交通局申请法院在其账户上直接划拨。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哒哒公司不复议、不诉讼也不履行,交通局可以自期满后3个月内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如果法律赋予了交通部门直接强制执行权,法院可以受理也可以拒绝其申请

  C.交通局应当向哒哒公司开户行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交通局应当缴纳执行费用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程序上必须满足催告期届满的程序要件,也就是,行政机关已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且催告期已满10日。催告程序是非诉执行的前置程序。其要求是: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如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了义务,则不再申请法院执行;经催告后,当事人仍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则申请法院执行。A选项错在“直接”二字上。 (2)对于法律赋予直接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原则上应当自行实施强制执行;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种执行权和执行程序二元化区分方式,在学理上被称为“双轨制”。既然法律赋予了交通部门直接强制执行权,交通局则应当自己强制执行,法院不应受理其申请,所以,B选项的表述错误。 (3)在非诉执行案件中,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一般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交通局应当向哒哒公司开户行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执行是错误的,应该向交通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非诉执行。 (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可见,D选项认为的交通局应当缴纳执行费用是错误的。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42、哒哒公司为了抗议交通局强制收缴罚款的行为,将10辆报废车辆丢弃在城市主干道上,影响交通安全。市交通局责令哒哒公司立即排除妨害,哒哒公司拒不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交通局自己可以将车辆强行拖走,立即排除妨害

  B.交通局不得在夜间或节假日实施代履行

  C.代履行时交通局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D.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正确答案:ACD

  解析:(1)本题题干满足代履行的构成条件,行政机关作出要求当事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哒哒公司将10辆报废车辆丢弃在城市主干道上,影响交通安全,行政机关也已经催告其立即排除妨害,哒哒公司拒不履行,所以,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所以,A选项表述正确。 (2)《行政强制法》要求,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紧急情况可以除外。本题10辆报废车辆停在道路上,影响交通安全,构成了紧急情况,交通局可以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所以,B选项表述错误。 (3)代履行时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C选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 (4)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D选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43、某市政府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召车平台服务管理规定》,该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依法应当主动公开。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市政府应该在20个工作日之内公开该信息,经过批准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

  B.市政府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应当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C.市政府应当向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提供该信息

  D.市政府必须设立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正确答案:AD

  解析:(1)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主动公开期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规定延长制度,所以,A选项错误;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延长制度,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公开主体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保密局)确定。B选项市政府的做法是合法的,不选。 (3)主动公开的法定公开场所是各级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所以,C选项的做法符合法律要求,不选。 (4)市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这些公开场所、设施的设立是选择性的,并非强制性的。所以,D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D。

  44、下列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市政府作出《关于专车问题进行严格执法检查的决定》,要求市交通局严格履行职责并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哒哒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B.哒哒公司不予退还戴某专车押金,戴某向市政府信访,市政府将该信访问题交由市交通局予以处理,戴某对此不服,提起诉讼

  C.哒哒公司对北京仲裁委员会的某个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

  D.法院判决哒哒公司户外广告牌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咚咚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随后法院向城管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城管局协助拆除户外广告牌,哒哒公司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属于内部行为,不直接对外作出,故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该行为不可诉。所以,A选项的行为法院不应受理,当选。 (2)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不可诉。所以,B选项的行为法院不应受理,当选。 (3)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方主体,由该第三方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一般用以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民事仲裁具有准司法性的特点,仲裁机构并不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性质是民间团体,所以,对于仲裁行为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C选项的行为法院不应受理,当选。 (4)行政协助执行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比如,城管局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拆除户外广告牌。此时,行政机关协助司法机关执行生效判决,行政机关必须服从法院的指令,对协助执行内容没有审查判断的权力,所以,行政机关没有独立的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行政机关的协助行为本身并不具有行政行为的属性,应归类为司法行为的一个环节。行政诉讼只规制行政权,立法行为、司法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管控范围。对于D项,如果当事人认为拆除行为错误,应当通过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如申请再审或执行异议等寻求救济,而行政诉讼对此爱莫能助。D选项的行为法院不应受理,当选。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45、县交管局向郑某送达了罚款2000元的交通处罚决定书,郑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起诉,一并要求法院审查县政府制定的《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一并审查的是县政府制定的《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所以本案应当由中院管辖

  B.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县政府的意见

  C.制定机关县政府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法院应当准许

  D.行政机关未陈述意见或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CD

  解析:(1)原告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由行政行为案件管辖法院一并审查,而非根据规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为)制定者的地位来决定管辖法院,因为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方式为附带性审查,是在搭具体行政行为的便车,只是被“附带”的对象,无法影响管辖法院的确立。所以,本案应当根据县交管局的地位来决定管辖法院,那么就应该是由基层法院受理本案。A项中“应当由中院管辖”的说法错误。 (2)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如果法院认为规范性文件合法,自然不需要听取意见,所以,B选项忽略了听取意见的前提,即“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故而错误。 (3)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行政机关未陈述意见或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用生活常理均可以判断CD选项的正确性。 综上,本题答案为CD。

  46、县交管局向郑某送达了罚款2000元的交通处罚决定书,郑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起诉,一并要求法院审查县政府制定的《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对于《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A.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

  B.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

  C.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法增加公民义务

  D.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开发布程序,严重违反制定程序

  正确答案:ABCD

  解析: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并审查时,可以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是否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等方面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一)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或者超越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范围的; (二)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 (三)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四)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开发布程序,严重违反制定程序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47、县交管局向郑某送达了罚款2000元的交通处罚决定书,郑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起诉,一并要求法院审查县政府制定的《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不合法,法院的下列处理方法正确的是?

  A.未将《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作为认定行政处罚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

  B.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C.抄送市政府、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机关

  D.在裁判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县政府提出废止该《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的司法建议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法院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不合法的,不应将《非法营运专车认定标准》作为认定行政处罚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机关。可见,ABC选项正确。 (2)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建议。所以,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48、为开发统一的专车网络电召平台,市政府与迅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特许经营协议,由迅驰公司开发网络电召平台并提供日常维护,并约定协议期间市政府将禁止其他公司单独开发电召平台。两年后,由于政府换届,市政府单方提前解除了与迅驰公司的协议,对此,迅驰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B.本案可以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

  C.如果协议能够继续履行,法院确认协议有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

  D.如果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法院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对原告损失予以补偿

  正确答案:ABC

  解析:(1)对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既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A选项表述正确。 (2)法院审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或者单方变更、解除协议是否合法,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同时,可以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B选项表述正确。 (3)在合同有效但被告行为违法(不履约,单方变更、解除)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内容是: ①确认协议有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 ②无法履行或履行无实际意义的,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③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予以赔偿。 可见,C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D选项的表述有部分错误,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予以赔偿,而非补偿,只有在合同有效且被告不履约合法(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其他法定理由而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应当判决被告予以补偿原告的损失。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49、迅驰公司在甲市乙县建立了一座数据中心,后来,某县土地局发布《通告》,为实现城市规划而实施道路建设改造工程,决定收回迅驰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迅驰公司对征收决定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撤销了《通告》决定。但迅驰公司认为自己要求行政补偿的诉求仍没有得以满足,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B.本案的被告是县土地局

  C.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本案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C

  解析:(1)经过复议再起诉被告有三种情况:“复议改变,单独告;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不作为,择一告。”复议机关撤销了被诉的《通告》决定,属于复议改变。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只包括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处理结果的改变表现形式有撤销、部分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等。既然本案例属于复议改变,那么被告就应当是复议机关县政府。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2)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院管辖,所以本案应当由中院管辖。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C。

  50、迅驰公司于2004年4月办理了《电信网络经营许可证》。2014年4月4日县工信局发布《通告》,决定撤回《电信网络经营许可证》。迅驰公司对《通告》决定不服,向市工信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工信局认为该撤回决定证据不足,于是确认《通告》决定违法。但迅驰公司认为自己要求行政补偿的诉求仍没有得以满足,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被告是市工信局

  B.本案的被告是县工信局和市工信局

  C.本案可能由市工信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D.本案可能由县工信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被告资格。本案复议机关市工信局改变了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属于复议改变,被告为复议机关市工信局。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第二步,级别管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院管辖,本案被告市工信局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以本案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 第三步,地域管辖。本案为经过复议的案件,原告既可以在原机关县工信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复议机关市工信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因此,本案应当由县工信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或市工信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也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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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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