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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四综合模拟题八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8-02-02   【

  一、简答题:

  1、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简述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3、简述行政行为被废止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试题来源:[2018国家司法考试在线题库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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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1、答: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法院宣布行为无效。

  ②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

  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处获取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所给予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均应赔偿。行政主体通过相应无效的行政行为所给予相对方的一切权益,均应收回。总之,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被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2、答: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情形)有:

  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是指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并非所有不适当的行为都可撤销,只有不适当到严重程度构成违法才可撤销。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

  ②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实际损失一般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③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则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应收回,行政相对方因行为撤销而遭受的损失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的撤销,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3、答:行政行为废止的情形有:

  ①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相应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

  ②国际国内或行政主体所在地区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③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自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行为在废止前的时间仍然有效,即废止的效力不溯及既往。

  ②行政主体在行为废止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行政相对方的利益不再收回;行政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也不能要求行政主体予以补偿。

  ③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行政主体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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